近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发布多起涉VOCs违法排放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有VOCs治理设施但不开启的案件有多件,姑且不论这类VOCs治理设施的去除效果,但这种已经变成完全纯摆设的VOCs治理环保设施,企业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具体案情如下
1、案件名称 正烨建材(廊坊)有限公司涉嫌VOCs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即排放污染物案。 | |||
基本案情 正烨建材(廊坊)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权村镇王权村,主要以加工网格布制品为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分局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生产,VOCs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即排放污染物。 | |||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 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百零八条*款第(一)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30000元整。 | |||
▲现场照片 |
2、案件名称 大城县华泰化建厂涉嫌VOCs环保治理设备不能正常开启即排放污染物案。 | |||
基本案情 大城县华泰化建厂,位于大城县权村镇王权村,主要加工塑料制品。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分局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VOCs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即排放污染物。 | |||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 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百零八条*款第(一)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30000元整。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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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 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百零八条*款第(一)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的规定,处以罚款30000元整。 l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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