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人防工程

一、工程概述

游乐场作为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其人防工程建设需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要求。工程应具备战时防空袭、平时应急避难双重功能,结合游乐设施布局特点,合理设置防护单元与疏散通道。

二、设计要点

1. 防护等级确定

根据游乐场日均客流量(按5000-20000人次标准),防护单元抗力等级不应低于6级,战时可掩蔽人数按有效使用面积1.0-1.5/计算。

2. 平面布局要求

1)避难场所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与大型游乐设施保持30m以上安全距离;

2)每个防护单元面积≤2000,设置不少于2个独立疏散口,门净宽1.5m

3)通道净高度≥2.2m,坡度1:10,设置防滑地面及应急照明系统。

3. 防护设备配置

1)出入口设置防护密闭门(FMDB7025型)及密闭门(MMB7025型);

2)通风系统配备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及压排气活门;

3)设置战时水箱(储水量≥7d)及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1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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