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房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该房屋为一幢两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作为教育用房使用,其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向轴线尺寸长为29.00m,南北向轴线尺寸宽为7.80m,建筑面积约为430.0㎡。房屋建于1995年左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不详。房屋一层层高约为3.40m,二层层高约为3.43m,室内外高差约为0.30m,建筑高度为7.13m。该房屋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房屋东西向开间为3.3m,东西向进深为6.3m。构造柱主要截面尺寸为240mm×240mm;房屋二层、屋面楼面均为现浇板,板宽厚约为120mm。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未对房屋基础进行开挖检测。经检测可知,房屋主要损伤为墙面粉刷开裂,墙顶渗水等,现场未见明显结构性损伤。受检房屋混凝土抗压强度在25.4MPa~27.0MPa之间,房屋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可推定为C25。房屋*倾斜率为3.19‰,*相对高差为2.73‰,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调查与检测,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受检房屋可评定为基本完好房,可以正常使用。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损伤部位作必要的修复处理;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连江县工厂厂房房屋检测鉴定单位
连江县工厂厂房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受检房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该房屋为一幢两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作为教育用房使用,其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向轴线尺寸长为29.00m,南北向轴线尺寸宽为7.80m,建筑面积约为430.0㎡。房屋建于1995年左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不详。房屋一层层高约为3.40m,二层层高约为3.43m,室内外高差约为0.30m,建筑高度为7.13m。该房屋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房屋东西向开间为3.3m,东西向进深为6.3m。构造柱主要截面尺寸为240mm×240mm;房屋二层、屋面楼面均为现浇板,板宽厚约为120mm。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未对房屋基础进行开挖检测。经检测可知,房屋主要损伤为墙面粉刷开裂,墙顶渗水等,现场未见明显结构性损伤。受检房屋混凝土抗压强度在25.4MPa~27.0MPa之间,房屋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可推定为C25。房屋*倾斜率为3.19‰,*相对高差为2.73‰,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调查与检测,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受检房屋可评定为基本完好房,可以正常使用。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损伤部位作必要的修复处理;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本次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项目的受检区域为一层1-7/A-D轴线处,建筑面积约为650.00㎡。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该房屋自建成以来未遭受火灾等灾害影响,受检区域作为托育园教室使用,由于委托方未提供相应图纸,本次对房屋建筑结构尺寸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房屋的建筑图进行测绘,现场对受检房屋的完损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外立面及内部使用维护较好,个别装饰构件表面存在细微裂缝,整体外观质量较好;未发现由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和损伤;墙、柱等主要承重构件未见明显因结构受力产生的裂缝、变形等外观质量缺陷;门窗、吊顶、地面和电气设备均基本完好。检测及判定标准:(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3)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连江县工厂厂房房屋检测鉴定单位Tjlgzljc7586焊接车间为一幢单层单跨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21.0m,南北向宽为48.0m,建筑面积约为882.0㎡,屋檐口高度为10.6m,屋脊高度为11.6m。该厂房东西方向共1跨,跨度为21.0m,南北向共8列柱,柱距为6.0 m。屋面为双坡屋面。加工车间为一幢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宽为30.0m,南北向长为54.0m,建筑面积约为1620.0㎡。屋檐口高度为8.7m,屋脊高度为10.0m。该厂房东西共2跨,跨度主要为15.0m,南北向共9列柱,柱距主要为6.0m。混凝土截面尺寸主要为420mm×700mm、400mm×600mm。屋面为双坡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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