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房屋质量鉴定-孝感市第三方鉴定中心该厂房1~20/A~M轴区域建造于2011年,厂房1~20/M~Q轴区域于2013年扩建,设计及施工单位均不详。厂房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房屋,南北向宽约为90.0m,东西向长约为119.0m,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0710.00㎡,建筑高度为16.300m。该厂房共20榀钢架,柱距主要为3.5m、6.0m和8.5m,跨度主要为21.0m、24.0m,抗风柱距主要为6.0m和7.0m。基础形式为桩基础。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该厂房1~20/A~M轴区域建造于2011年,1~20/M~Q轴区域于2013年扩建,自建成投入使用后一直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使用,现地坪普遍出现裂缝,未遭受过火灾等自然灾害。
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开凿,采用直接法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公称直径进行测量。检测操作按《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有关规定进行。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的规定,采用直接法检测钢筋直径时,光圆钢筋直径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17)第6.3.2条的规定;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第6.3.4条规定的规定,并应根据内径推定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检测结果见表7.5.1~表7.5.3。所抽检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直径均满足设计要求。
孝感市房屋质量鉴定-孝感市第三方鉴定中心房屋平面呈矩形,长度为32.0m,宽度为7.8m,建筑面积约为250㎡,后期在原屋顶加建一层,加建部分为砖混结构。现业主为了解该房屋目前安全状况,特委托我房屋检测鉴定中心对该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该房屋为一栋二层底框结构房屋,底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造年代不详,二层为后期加建的砖混结构,加建于1994年,房屋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不详。房屋平面近似矩形,南北向长度为32.0m,东西向宽度为7.8m,建筑面积约500㎡,底层层高3.6m,二层层高3.2m,建筑高度6.8mm。房屋北侧设有室外楼梯,南侧室内楼梯为业主后期改造而成。房屋原作为书店等商铺使用,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经现场调查,房屋底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承重构件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和梁,框架柱截面尺寸主要为300mm×300mm,框架梁截面尺寸主要为250mm×600mm,底层西侧外墙墙体为混凝土空心砌块,其余三侧外墙均采用普通烧结砖和混合砂浆砌筑,墙厚均为240mm。二层为砖混结构,设有构造柱和圈梁,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40mm×300mm,内外承重墙厚度为240mm,均采用普通烧结砖和M5混合砂浆砌筑而成(大部分已拆除),屋面梁主要截面尺寸为250mm×450mm、250mm×250mm、250mm×350mm等。其中底层顶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板厚100mm,二层顶板为混凝土预应力多孔板,板厚120mm。
受检房屋位于市,为一幢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80.20㎡,建造年代为2016年。由于房屋使用中出现了墙体开裂现象,为了解墙体开裂的原因,业主特委托我厂房检测中心对受检房屋地上部分的墙体目前存在的裂缝情况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如下:(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2)建筑结构尺寸复核;(3)房屋倾斜和相对高差检测;(4)房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5)房屋完损状况检测;(6)裂缝情况检测;(7)检测结论及处理建议。gydec56784
当既有建筑年久失修、发生灾害或事故、改变用途、改造或改建时,需要了解建筑结构是否仍然安全可靠,同时,已经投入使用的早期建成时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在补办房产证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业主提供当前状态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下面厂房检测中心小编就某遭受火灾的排架结构厂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对厂房进行的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给大家做简单了解,以供类似厂房检测项目参考。该厂房为单层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结构屋盖,桩基承台基础,墙体采用烧结多孔砖砌筑,东西向1~11轴长69.0m,南北向A~D轴宽24.0m,建筑面积约1700m2。据了解该房屋建成于2007年,设计用途为车间,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7轴设置隔断墙将整个厂房分为两个独立区域,1~7轴区域曾发生过火灾,7~11轴区域未过火,目前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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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开凿,采用直接法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公称直径进行测量。检测操作按《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有关规定进行。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的规定,采用直接法检测钢筋直径时,光圆钢筋直径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17)第6.3.2条的规定;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第6.3.4条规定的规定,并应根据内径推定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检测结果见表7.5.1~表7.5.3。所抽检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直径均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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