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只是针对在建的程施工安全管理,很少涉及房屋的安全管理。另外,我国房屋安全立法管理体系不健全,与国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不接轨。专营房屋安全鉴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减少,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太低,不能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现场勘察、测绘、拍照、鉴定、工资、管理等费用的开支;现有改制的科研、质量检测、设计单位等在开展一些房屋安全鉴定业务,不愿意再参与竞争。对公共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安全没有强制性地检查和鉴定在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中,只有房屋业主(使用人)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如果房屋业主(使用人)未提出申请,就无法对房屋进行强制性检查,也就无法保证房屋的安全性。
@上犹县房屋可靠性鉴定-上犹县检测鉴定单位
一般为现场检测屋安全性鉴定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检测项目: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检测内容:主要检测参数有:现场检测: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
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内容:1.建筑物设计文件、场地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资料调查;2.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勘查3.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环境类别调查核实4.结构布臵、结构体系和构造检查分析;5.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测结果分析6.结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分析;7.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大跨度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悬挑构件抗倾覆验算;8.按建筑抗震鉴定标(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当有专门要求作抗震鉴定的,尚须在报告中作专项分析;9.出具房屋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流程: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2)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4)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二、鉴定程序:(1)接受委托;(2)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6)《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7)《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vucgh874c
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可靠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鉴定。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鉴定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鉴定。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鉴定。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鉴定。
房屋因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项目除评估结构安全性、提出处理建议外,一般需要进行损伤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哪个环节造成现有损伤,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住宅质量整治及仲裁鉴定多属该类项目。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实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对原材料、构配件和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上犹县房屋可靠性鉴定-上犹县检测鉴定单位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铺天盖地,高层建筑也蓄势待发,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在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鉴定检测的数据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尚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存在检测鉴定部门资历有限、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实验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检测仪器不够,相关领域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鉴定检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流程: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2)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4)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二、鉴定程序:(1)接受委托;(2)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6)《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7)《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