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结构鉴定-武汉市第三方鉴定单位

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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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安全性评级,按围护结构的承重部分承载功能等级和结构整体性等级的两个项目评定,并取其中较低的评定等级作为围护系统的安全性等级。1.1、承载功能:经现场检测,各围护结构构件未见明显变形及位移,无明显结构缺陷。综合评定围护系统承载功能等级为Bu级。1.2、结构整体性: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的结构整体性按结构布置及构造、支撑系统、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三个检查项目评定,应按7.3.9条中相关规定确定结构整体性等级。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属于上部承重结构的组成部分,其等级可以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定。1.2.1、结构布置及构造:此项同“上部承重结构”中相关评定结果。综合评定“结构布置及构造”等级评为Bu级。1.2.2、支撑系统:此项同“上部承重结构”中相关评定结果。综合评定“支撑系统”等级评为Bu级。1.2.3、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此项同“上部承重结构”中相关评定结果。综合评定“结构及构件间的联系”等级评为Bu级。1.2.4、综合上述,评定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的整体性等级均为Bu级。1.3、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综合评定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的安全性等级为Bu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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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开凿,采用直接法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公称直径进行测量。检测操作按《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有关规定进行。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的规定,采用直接法检测钢筋直径时,光圆钢筋直径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17)第6.3.2条的规定;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第6.3.4条规定的规定,并应根据内径推定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检测结果见表7.5.1~表7.5.3。所抽检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直径均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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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房屋位于市,为一幢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80.20㎡,建造年代为2016年。由于房屋使用中出现了墙体开裂现象,为了解墙体开裂的原因,业主特委托我厂房检测中心对受检房屋地上部分的墙体目前存在的裂缝情况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如下:(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2)建筑结构尺寸复核;(3)房屋倾斜和相对高差检测;(4)房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5)房屋完损状况检测;(6)裂缝情况检测;(7)检测结论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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