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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项目的受检区域为一层1-7/A-D轴线处,建筑面积约为650.00㎡。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该房屋自建成以来未遭受火灾等灾害影响,受检区域作为托育园教室使用,由于委托方未提供相应图纸,本次对房屋建筑结构尺寸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房屋的建筑图进行测绘,现场对受检房屋的完损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外立面及内部使用维护较好,个别装饰构件表面存在细微裂缝,整体外观质量较好;未发现由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和损伤;墙、柱等主要承重构件未见明显因结构受力产生的裂缝、变形等外观质量缺陷;门窗、吊顶、地面和电气设备均基本完好。检测及判定标准:(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3)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本次房屋抗震鉴定项目受检房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该房屋建成于2009年,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局部两层)房屋。该房屋长度43.550m,宽度32.750m,建筑面积约2449.00㎡。房屋建成后作为生产车间使用至今,现业主拟对该房屋内部局部更换设备并局部改造,特委托我厂房检测中心对该幢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提出检测结论和建议,为房屋后续改造设计提供依据。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本次厂房抗震鉴定检测内容如下:(1)房屋建筑结构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原始图纸资料和现场使用情况等);(2)房屋图纸复核,包括建筑平面、结构平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及配筋;(3)房屋倾斜及相对高差测量;(4)房屋建筑、结构的缺陷和损伤检测;(5)抽样测试房屋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6)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对房屋改建后的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验算;(7)分析评估,提交鉴定报告。
受检房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该房屋为一幢两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作为教育用房使用,其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向轴线尺寸长为29.00m,南北向轴线尺寸宽为7.80m,建筑面积约为430.0㎡。房屋建于1995年左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不详。房屋一层层高约为3.40m,二层层高约为3.43m,室内外高差约为0.30m,建筑高度为7.13m。该房屋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房屋东西向开间为3.3m,东西向进深为6.3m。构造柱主要截面尺寸为240mm×240mm;房屋二层、屋面楼面均为现浇板,板宽厚约为120mm。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未对房屋基础进行开挖检测。经检测可知,房屋主要损伤为墙面粉刷开裂,墙顶渗水等,现场未见明显结构性损伤。受检房屋混凝土抗压强度在25.4MPa~27.0MPa之间,房屋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可推定为C25。房屋*倾斜率为3.19‰,*相对高差为2.73‰,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调查与检测,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受检房屋可评定为基本完好房,可以正常使用。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损伤部位作必要的修复处理;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XX托育园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为一幢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本次检测区域为一层西南部,作为教室使用。为了解该房屋的安全状况,该托育园特委托我房屋检测鉴定中心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本次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内容如下:(1)建筑的使用情况调查。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调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况,了解是否有改变结构以及用途变更等情况,了解房屋的修缮历史等。(2)房屋建筑平面布置图测绘。现场采用激光测距仪和钢卷尺等对房屋的轴线尺寸、墙体的分布、门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结构布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测。(3)房屋相对高差和房屋整体倾斜检测。现场采用DSZ2水准仪对房屋相对高差进行检测,检测房屋是否有不均匀沉降。采用RTS112SR5L型全站仪对房屋整体倾斜进行检测,检测其整体倾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检查结构是否有裂缝、变形以及局部损伤情况,用文字、照片等形式进行记录与分析。
本次受检房屋位于南京市,共8栋楼,分别为1#楼、2#楼、5#楼、7#楼、8#楼、9#楼、10#楼、12#楼。建筑概况:1#楼为一幢单层建筑,其建筑平面近似呈矩形,南北向轴线尺寸长为77.00m,东西向轴线尺寸宽为62.00m,建筑面积约为5084.86㎡。室内外高差为0.30m,建筑高度为7.87m,房屋内未设置吊车,目前建筑物外墙门窗部分已拆除,房屋现处于空置状态。结构概况:1#楼为单层排架结构形式,共3跨。房屋南北向柱距主要为6.00m,东西向柱距主要为4.00m;钢筋混凝土柱截面尺寸主要为500mm×400mm、600mm×400mm,柱纵向钢筋主要为1220等,箍筋主要为8@100/200等;钢梁为变截面梁,梁尺寸主要为(400mm~850mm)×220mm×6.0mm×10.0mm;屋面采用压型钢板,檩条采用C型檩条180mm×70mm×20mm×3.0mm,系杆采用圆钢管A70mm×3.0mm;在A~B轴、F~G只轴、H~J轴、P~Q轴柱间均设置了柱间支撑,屋面设置了水平支撑,屋面水平支撑采用圆钢,14mm;根据现场测试结果可知: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为C30,钢材抗拉强度按照Q235取值。cduh5e4s
当既有建筑年久失修、发生灾害或事故、改变用途、改造或改建时,需要了解建筑结构是否仍然安全可靠,同时,已经投入使用的早期建成时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在补办房产证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业主提供当前状态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下面厂房检测中心小编就某遭受火灾的排架结构厂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对厂房进行的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给大家做简单了解,以供类似厂房检测项目参考。该厂房为单层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结构屋盖,桩基承台基础,墙体采用烧结多孔砖砌筑,东西向 1~11 轴长 69.0 m,南北向 A~D 轴宽 24.0 m,建筑面积约 1 700 m2。据了解该房屋建成于 2007 年,设计用途为车间,设计使用年限为 25 年,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7 轴设置隔断墙将整个厂房分为两个独立区域,1~7 轴区域曾发生过火灾,7~11 轴区域未过火,目前空置。
宜春第三方检测公司-宜春检测中心本次房屋抗震鉴定项目受检房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该房屋建成于2009年,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局部两层)房屋。该房屋长度43.550m,宽度32.750m,建筑面积约2449.00㎡。房屋建成后作为生产车间使用至今,现业主拟对该房屋内部局部更换设备并局部改造,特委托我厂房检测中心对该幢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提出检测结论和建议,为房屋后续改造设计提供依据。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本次厂房抗震鉴定检测内容如下:(1)房屋建筑结构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原始图纸资料和现场使用情况等);(2)房屋图纸复核,包括建筑平面、结构平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及配筋;(3)房屋倾斜及相对高差测量;(4)房屋建筑、结构的缺陷和损伤检测;(5)抽样测试房屋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6)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对房屋改建后的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验算;(7)分析评估,提交鉴定报告。
辅助用房为一栋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平面形式近似矩形,长度为47.60m,宽度为14.30m,建筑面积约为590㎡,室内外高差约为0.20m。房屋主要开间为3.30m和6.40m,主要进深为3.30m和4.50m,层高均约为3.0m,屋面为坡屋面,屋檐高度约为6.15m,屋脊高度约为8.00m。该房屋承重墙厚度主要为240mm,墙体主要采用烧结普通砖和混合砂浆砌筑,房屋四角及纵横墙连接处未见构造柱。除辅助用房使用期间曾发生过平屋面改为轻钢结构坡屋面外,受检房屋未发生过其他结构改造、火灾等情况。由于现场检测条件限制,未对梁、板配筋进行破损检测,根据第6.5节梁、板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辅助用房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25,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18,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4.1.2款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的要求,另据委托方反馈,辅助用房屋面曾进行过平屋面改为轻钢结构坡屋面,因此建议对辅助用房梁、板承载力进行加固处理,以确保该房屋的继续安全使用。根据现场检测,辅助用房和通讯业务楼屋变形检测结果基本满足《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相关要求,上部结构未发现有明显的沉降裂缝,且两栋房屋建成至今均已过50年,地基变形已经稳定,因此,可评定房屋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