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食品、土壤、水质逐渐被工业废气、废水、废渣所污染,甚至有些人直接用工业废水浇灌庄稼,造成土壤耕作层内的镉、铜、砷、铬、汞、镍、铁、铝、锌、锰、铜等重金属大量富积、积累;加上大量使用无机化学农药等致使蔬菜和鱼类体内的重金属含量严重标的情况,导致消费者重金属中毒现象发生。重金属砷慢性中毒可引起皮肤病变、神经、消化和心血管系统障碍,有积累性毒性作用,破坏人体细胞的代谢系统。

【检测原理】
化妆品中重金属砷经过提取,与检测试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用检测仪在测定其吸光度,在一定范围内吸光度与含量成正比。
【检测对象】
化妆品等
【自备试剂】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Ag-DDC)、三氯甲烷、三乙醇胺、无砷锌粒。
检测液C: 称取0.4g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溶于少量三氯甲烷中;加3ml三乙醇胺;用三氯甲烷稀释到100ml,溶解后在20℃以上温度保存24小时后使用,用棕色瓶密封存储。
【技术指标】
检测下限:0.1mg/kg
线性范围:0-5 mg/kg
【操作方法】
① 取30.0g样品,剪碎后加水30ml浸泡10min(液体样品直接吸取30ml);取上清液经0.45μm滤膜过滤后样品,用检测试剂A调节至PH<2;加入0.5ml检测试剂B,混匀,备用。
② 取20ml样品液(对照测试为:取20ml纯净水,以下步骤相同)于砷化氢发生器中;
③ 迅速加入5g无砷锌粒,立即按图1将导管的胶皮塞塞紧在砷化氢发生器的瓶口上,同时将导管的出口端插入到装有10ml吸收液(检测液C)的试管液面下,检查导气系统不应漏气;
④ 反应45min后,取出导管。取吸收液于比色皿中,将比色皿放入的通道中,按“对照测量”或者“样品测量”。
砷化氢发生器
1——砷化氢发生器;
2——乙酸铅脱脂棉;
3 ——吸收液
【执行标准】
根据国标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各类食品中砷的限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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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
限值(mg/kg) |
参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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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 |
≤0.01 |
GB 276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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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及其制品、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油脂及其制品、鱼类调味品、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1(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 |
≤0.1 |
GB 276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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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糙米、大米、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 |
≤0.2 |
GB 276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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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添加藻类的产品)、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2(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 |
≤0.3 |
GB 276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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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稻谷除外)、谷物碾磨加工品(糙米、大米除外)、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除外)、新鲜蔬菜、食用菌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乳粉、调味品(水产调味品、藻类调味品和香辛料类除外)、水产调味品(鱼类调味品除外)、食糖、淀粉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
≤0.5 |
GB 2762-2012 |
【注意事项】
① 若检测结果出检测范围,建议将样品进行稀释后检测,*终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② 所用的检测液对皮肤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使用时请做好防护。不慎沾到皮肤应立即插干并用大量水冲洗。
③ 检测试剂需阴凉处避光保存,冰箱2~5℃保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