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
现场勘验5.1、建筑、结构布置调查经现场查勘,房屋为三层框架结构,该房屋平面为多边形布置,高度为13.5m,地上每层层高均为4.5m,采用现浇板楼盖及屋盖。各层填充墙均采用GX自保温节能砌块砌筑。5.2、使用条件调查1、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建筑物用作商业,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载使用的情况。2、使用环境:所测建筑物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3、使用历史:所测建筑物建于2012年。经现场检测,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gydec56784
03结构材料检测为了评定现有混凝土强度,检测人员现场采用回弹法抽检了框架梁、柱的混凝土强度,并用钻芯法进行修正。该结构原设计混凝土构件的标号为300号,回弹结果表明部分测点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原设计混凝土强度值,但这些测点的混凝土碳化深度较深。再结合钻芯取样检测的混凝土强度,认为该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基本达到原设计混凝土强度。04结构构造措施该结构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根据现场的调查情况,认为其构造措施基本能够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05结构动力检测为了提高传统检测鉴定方法的准确程度,做到全面评定房屋的安全状况,为此开展动力检测。采用脉动法对一期主厂房在设备运行状态下进行动力测试,测试设备采用由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研制的SVSA振动信号采集分析仪,传感器采用LC0132T内装IC压电加速度传感器。测试分为三个工况,*工况是南北向平移振动信号测试,第二工况为东西向平移振动信号测试,第三工况为楼板竖向振动信号测试。信号数据处理由采集系统配套软件依靠计算机完成。
潜江房屋改造鉴定报告出具
验算结果本次计算分析建立三维计算模型(见图9.2所示),通过三维模型进行导荷计算。结果表明,该房屋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构件有:负一层;(1-2)/(1-E)柱、(1-3)/(1-F)柱、(1-6)/(1-K)柱、(1-13)/(1-J)柱、(1-4)/(1-J)柱、(2-3)/(2-D)柱。一层:(1-8)/(1-E)柱、(1-10)/(1-G)柱、(1-6)/(1-E)柱、(1-4)/(1-J)柱、(1-4)/(1-K)柱、(2-2)/(2-F)柱。负一层:(1-2)/(1-J)-(1-K)梁、(1-6)/(1-J)-(1-K)梁、(2-3)/(2-H)-(2-J)梁一层:(1-10)/(1-A)-(1-B)梁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其余区域构件承载力均满足规范要求。除以上构件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外,其余区域构件承载力均满足规范要求。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构件验算结果见表9.2.1~表9.2.2。验算简图详见附件2图1~3
混凝土构件钢筋直径检测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开凿,采用直接法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公称直径进行测量。检测操作按《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进行开凿,采用直接法对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公称直径进行测量。检测操作按《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有关规定进行。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的规定,采用直接法检测钢筋直径时,光圆钢筋直径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17)第6.3.2条的规定;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第6.3.4条规定的规定,并应根据内径推定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检测结果见表7.5.1~表7.5.3。所抽检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直径均满足设计要求。
现场采用钻芯法对受检区域地坪建筑构造进行了抽检复核,检测结果表明,地坪构造做法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但各构造层的实测厚度与设计值存在一定的偏差,钢筋混凝土层实测厚度在170mm~280mm之间,干渣粉煤灰三渣基层实测厚度在260mm~340mm之间,为了解物流一期工程厂房9~17/A~P轴区域目前的完损状况,我司厂房检测工程师到现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17/A~P轴及P/9~17轴室内地坪沿外墙方向普遍严重开裂,17/A~P轴围护填充墙与地梁相接处大量严重开裂,局部地梁变形缝两侧钢筋混凝土短柱钢筋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现场采用WILDNA2型水准仪,对受检厂房地面进行沉降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检测结果表明,1~9/A~P轴区域地坪相对高差测量结果除E区外墙边沉降较小(地坪高于货架区域)外,其余区域均基本与原设计保持一致。9~17/A~P轴区域地坪相对高差测量结果基本与原设计呈相反的趋势,外墙边地坪高于货架区域,货架区域沉降均较大,外墙边沉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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