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房屋安全检测/房屋鉴定机构
承接陕西省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陕西吉奥普检测业务主要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检测鉴定,改造、加层等检测鉴定,抗震鉴定等);桥梁检测鉴定;灾后(火灾、、地震及等)结构检测鉴定;古建筑检测鉴定;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结构安全检测等。西万钧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重要建筑物的房屋质量检测及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厂房安全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检测鉴定、古建筑检测鉴定、危房鉴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客户出具房屋检测鉴定报告。
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我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公共安全的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安康房屋安全检测/房屋鉴定机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率评估。(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立面、横断面和平面图。厂房检测类型:厂房承重(承载力)检测。房屋鉴定房屋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房屋改建时,需要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内容包括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对原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鉴定、按改建结构进行结构抗震验算,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抗震性能和改建方案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房屋鉴定一般须依据现行抗震设计标准。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中心,申请,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鉴定,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受理申请;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史和现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签发鉴定文书。根据《关于城乡危房修缮改造的意见》,城乡危房修缮改造一般采用加固、修缮、改造、重建、异地新建等方法解决。局部危房和有危险点的房屋,以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观、主体结构为前提,由住户及时加固、修缮和维护。整幢属危房的,采取整体加固、重建或异地新建。
以噪声振动、机电检测、消防检测、钢结构检测、设备诊断为代表的“工业检测”产业;以空间精度、勘察物探、基坑监测、工程测绘、场地调查为代表的“勘察测绘”产业。四大产业互为促进,互为支撑,在延伸产业链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的便捷服务。
安康房屋安全检测/房屋鉴定机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⑴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检测鉴定;a、结构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滑移、变形等;上部承重结构出现开裂、变形、破损、风化、碳化、腐蚀等;围护系统有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变形、开裂、破损等。b、主体工程质量:包括混凝土结构以及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布置情况、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施工工艺等;钢结构工程的钢材性能、施工工艺、截面尺寸、结构布置、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等。
其质量等级要求应与需要验算疲劳的构件相同,工作温度不高于—20℃的受拉构件及承重构件的受拉板材应符合下列规定,所用钢材厚度或直径不宜大于40mm,质量等级不宜低于C级;钢材厚度或直径不小于40mm时,其质量等级不宜低于D级;重要承重结构的受拉板材宜现行标准《建筑结构用钢板》GB19879的要求,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及进行弯矩调幅的构件,所采用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屈强比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管结构中的无加劲直接焊接相贯节点,其管材的屈强比不宜大于0.8;与受拉构件焊接连接的钢管。
1符合下列情况时,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类别可划为Ⅰ类:1980年及以后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状况良好,房屋建筑使用功能与设计相符;2符合下列情况时,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类别可划为Ⅱ类:1)1980年及以后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状况良好但使用功能与设计不相符,或房屋建筑的使用功能与设计相符但房屋建筑状况一般;2)1980年以前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状况良好或一般,房屋建筑使用功能与设计相符.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情况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3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