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遥感监测技术内陆水体水质遥感监测是基于经验、统计分析或水质参数的光谱特性、选择遥感波段数据与地面实测水质参数数据进行数学分析,建立水质参数反演算法实现的。水质遥感监测方法可以反映水质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布情况和变化,发现一些常规方法难以揭示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迁徙特征,而且具有监测范围广、速度快、成本低和便于长期动态监测的优势。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检测目标:1、色度:饮用水的色度如大于15度时多数人即可察觉,大于30度时人感到厌恶。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过15度。2、浑浊度:为水样光学性质的一种表达语,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浑浊的程度,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浑浊度的降低就意味着水体中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含量减少,这不仅可提高消毒杀菌效果,又利于降低卤化有机物的生成量。3、臭和味:水臭的产生主要是有机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现或工业污染所致。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变可能是原水水质改变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4、肉眼可见物: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5、余氯:余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余留在水中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6、化学需氧量:是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氧量。化学耗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水中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烂分解后流入水体产生的。7、细菌数:水中含有的细菌,来源于空气、土壤、污水、垃圾和动植物的,水中细菌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其包括病原菌。我国规定饮用水的标准为1ml水中的细菌数不过100个。8、大肠菌群:是一个粪便污染的指标菌,从中检出的情况可以表示水中有否粪便污染及其污染程度。在水的净化过程中,通过消毒处理后,大肠菌群指数如能达到饮用水标准的要求,说明其他病原体原菌也基本被杀灭。标准是在检测中不过3个/L。9、耐热大肠菌群:它比大肠菌群更贴切地反应食品受人和动物粪便污染的程度,也是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2.监测断面设置。(1)河流监测断面设置。(2)湖泊(水库)监测断面设置。3.采样位置的确定(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监测断面的布设应有代表性,即能较真实、全面地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项目,并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和采样点。(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风景游览区、水上娱乐区及重大水力设施所在地等功能区。(4)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及回水区,尽量选择河段顺直、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浅滩处。(5)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并要求交通方便,有明显岸边标志。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
生活饮用水:自来水、井水、净化水、瓶(桶)装水、矿泉水、二次供水等;
自然界水:地表水(湖泊、江河、溪流等)、地下水、海水等;
农业用水:灌溉用水、养殖用水等;
工业用水:锅炉水、循环水、空调用水、冷冻水、冷却水等;
城市用水:杂用水、景观水、中水等;
实验室用水:实验室纯净水、纯水、电子级水等;
废水:工业废水、养殖污水、酒店废水、医院废水等;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对于工业废水的采样,则应事先了解工厂性质、产品和原材料、工艺流程、物料衡算、下水管道的市局、排水规律以及废水中污染物的时、空量的变化等。由于被分析的水体性质和分析目的、分析项目的不同,取样点、取样量、采样器和取样方法等也不尽相同。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水样储存:一般来说,水样*现场立即测定,以免发生物理、化学、生物变化。如不能立即测定,应采用一些措施抑制微生物作用、减缓化合物或络合物的水解及氧化还原作用、减少组分的挥发和吸附损失等。
城市用水水质环境检测类别--持正检测饮用水主要检测: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固体、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共17项。
持正检测(山东)有限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立足山东、服务的发展战略,旨在打造国内*的综合性检测与评价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合理、满意”的服务理念,努力把公司建设为我国生物安全、洁净检测领域的“领航者”。
水质检测标准: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
《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