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公司--持正检测 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有哪些?《涉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了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和地方标准,不得夹带有害物质;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毒清洗;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涉水产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进行退货或者召回。
如果是申请涉水产品新产品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研制报告:1.该产品研发的背景、过程、原理等相关的技术资料;2.国内外应用现状;3.相关的试验数据。(三)产品材料及配方;(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五)企业(质量)标准;(六)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七)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八)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器械应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作用原理;(九)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另附完整的产品样品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卫计委认可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以前只能在疾控中心测试,现在放开给第三方检测机构了,具体文件如下:根据《*卫生计生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函〔2017〕180号),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并在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所列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即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取得CMA资质,且能力附表必须含有涉水产品检验的能力,具有涉水产品检验资质)。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及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要求如下:涉水产品检验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254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发〔2005〕336号)等相关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对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简称涉水批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持正检测具有涉水产品检测资质,出具卫监认可的涉水产品检测报告。
广西省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公司--持正检测 涉水批件全称“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卫生部门对生产涉及饮用水产品企业颁发的,标志其卫生安全的*性文件。*在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水接触的水质处理器、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饮水消毒设备等均称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
净水机配件检测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涉水产品配件,选择对应的检测标准及项目要求。常见的净水机配件有过滤器,逆浸透膜,进水阀门,废水排除器等,涉水产品都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涉水批件,涉水产品检测机构需要有CMA资质,严格按照涉水产品卫生标准要求,检测并且出CMA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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