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供水水质质量检测备案管理-持正检测

发布时间:2024-03-07

山东省城市供水水质质量检测备案管理--持正检测 (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2.监测断面设置。(1)河流监测断面设置。(2)湖泊(水库)监测断面设置。3.采样位置的确定(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监测断面的布设应有代表性,即能较真实、全面地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项目,并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和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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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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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 当前,我国水环境水质监测技术取得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当前我国水质监测技术主要以理化监测技术为主,包括化学法、电化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离子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AES)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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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监测方案的制订:(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二)采样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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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 (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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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1)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的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测一类污染物(汞、镉、砷、铅、六价铬、有机氯化合物、强致癌物质等)。(2)在工厂废水排放口布设采样点,测二类污染物(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有机磷化合物、石油类、铜、锌、氟、硝基苯类、苯胺类等)。(3)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为了解废水处理效果,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4)在排污渠道上,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水量稳定,上游无污水汇入的地方。可在水面下1/4~1/2处采样,作为代表平均浓度水样采集。2.城市污水(生活污水(sanitarywaste)和医院污水(hospitalsewage)、综合排污口等)(1)城市污水管网:在一个城市的主要排污口或排污口设点采样,城市污水干管的不同位置,污水进入水体的排放口,非居民生活排水支管接入城市污水干管的检查井。(2)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出口处设点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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