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饮用水水质质量的检测*标准--持正检测 1.地表水及地下水——经常性监测。2.生产和生活过程——监视性监测。3.事故监测——应急监测。4.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和资料。5.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数据和资料。
环保部在“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将氨氮、氮氧化物的监测约束性指标加入到现有的监测指标中,因此水质监测行业必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这两方面设备的投入,水质监测行业今后将会继续稳定、持续地发展;运营市场方面,随着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运营企业的数量将逐渐缩小,少数规模大、实力强的运营企业将逐渐成为运营市场的主力军。随着*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水质监测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国内*的水质监测企业将迅速崛起,逐渐成为水质监测行业中的翘楚!
生活饮用水 (三)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1、每年在丰水期、枯水期分别采样测定;四季采样;月采样。2.每一采样期至少监测1次,饮用水每一采样期监测2次,其间隔至少10天,即采一次分析检验一次,10天后再采、检一次,可作为监测数据报出。3.对有异常情况的井点,应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水样的消解:(一)目的:破坏有机物,溶解悬浮性固性,将各种价态的欲测元素氧化成单一高价态或转变成易于分离的无机化合物。(二)要求:消解后的水样应清澈、透明、沉淀。
生活饮用水 其中,离子选择电极法(定性、定量)、化学法(重量法、容量滴定法和分光光度法)在国内外水质常规监测中还普遍被采用。 近几年来生物监测、遥感监测技术也被应用到了水质监测中。
(三)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持正检测检验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司法鉴定服务;船舶检验服务;计量服务;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出入境检疫处理;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兴奋剂检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czjc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