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检测项目和标准-天津中达检测济南分公司:化妆品无尘车间建设需遵循的的要求:(1)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2)制作、灌装、包装间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3)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低处设置洁净地漏。(4)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5)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数不得过1000个/立方米.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数不得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于环境卫生整洁的区域,周围30米内不得有可能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应与居民区之间有不少于3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生产厂房和设施的设计和构造应*限度保证对产品的保护;便于进行有效清洁和维护;保证产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转移不致产生混淆。厂区规划应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区、非生产区设置应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不得有交叉污染。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宜选择钢筋混凝土或钢架结构等,以具备适当的灵活性;不宜选择易漏水、积水、长霉的建筑结构。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合1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六)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七)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八)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九)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十)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十一)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等使用场地。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设置一条或多条生产车间化妆品生产线,每条生产车间生产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包装间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生产车间布局应满足化妆品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应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更衣室、缓冲区,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间、干燥间、储存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间(区)不得少于10平方米。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合1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六)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七)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八)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九)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十)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十一)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含有许多营养物质,在生产,贮藏和使用过程中均可受到微生物污染,微生物的作用引起化妆品的变质,变色和产生异味,降低或失去了其商品价值,更重要的是如有病原微生物或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污染还可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以化妆品生产加工一定要做消毒杀菌工作,以防被细菌污染。在化妆品生产中,消毒的作用是保护产品,使之免受微生物污染,延长产品的货架寿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防止消费者因使用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而引起可能的感染。化妆品生产中,生产管道,相比其它生产环节,杀菌消毒难度较大,不易杀灭管道内部的微生物,生物膜等。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杀菌剂,很大一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道内微生物清除了,但又造成管道内有残留,有异味,有需要用其他产品进一步中和。这样,就会给生产企业带来麻烦,增加很多程序,造成人力物力的消耗。
天津中达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是一家的第三方洁净室(洁净度)检验检测机构,(snjjhjjc)获得了山东省质量技术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证书(CMA)为客户提供的洁净室、洁净厂房、洁净区、洁净车间等验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出具第三方洁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检测资质、日常洁净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