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大气采样器带授时定位、防篡改和滤膜温度,完全符合HJ 93-2026新规。
HJ 93-2026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的组成和分类、技 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该类仪器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 监测的手工测定。
适配 HJ 93-2026 新规 带TSP温度的综合大气采样器 XA-100型
其中对外观上的要求有1 采样器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明仪器名称、型号、工作电压、额定功率、生产单位、出厂 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2 切割器应具有*性标识,标识上应标明切割器名称、型号、工作点流量、生产单位、出厂编号 等信息。 3 外观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灵活有效。
还有对性能上的要求1 滤膜采样处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偏差应不高于5℃,温度传感器应置于滤膜下端。 2 滤膜存储区域的温度应不高于环境温度5℃。根据使用需要,可扩展低温保存功能。3具备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并能通过联网的方式实时查看采样器所在位置、经纬度等信息。4具备气密性和流量检查功能。5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断电情况时,重新供电后采样器应能自动恢复采样。6具备显示采样器工作状态和测量数据的功能。应显示采样器当前工作状态、采样开始时间、采 样时长、采样结束时间;应至少每5 s更新显示环境温度、环境大气压、环境湿度、流量(实际状态)、 流 量 计 前 温 度 、 流 量 计 前 压力、滤膜采样处温度和滤膜存储区域温度等测量数据;应至少每5 min自动 计算、更新显示实际状态累计体积和标准状态累计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