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境扬尘污染防治应对措施

阅读:发布时间:2019-11-19

目前,随着*政策的引导,城市的发展,各种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如何搞好现场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现象一直是施工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建筑工地的泥头车事故频发,市民投诉某些建筑工地彻夜加班赶工噪音过大等等,影响交通安全,扰民之余,也严重打击了民众对经济建设的支持信心。利用现代科技,优化监控手段,实现实时的、全过程的、不间断的监管也成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待考虑的问题,为此,各地方(建委)都明文规定: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必装噪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以供远程监控,并录像。

项目安装现场图

配置:PM2.5/PM10/噪声/温湿度/风速风向,带CCEP/CPA双,对接广州市环保局平台;

陕西环境扬尘污染防治应对措施


陕西环境扬尘污染防治应对措施


陕西环境扬尘污染防治应对措施


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禁土令”并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禁土令”作了部分修订,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并进。

《通知》明确,“禁土令”作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仅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执行。启动黄色(Ⅲ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启动橙色(Ⅱ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禁土”条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行废止。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建成区渣土车须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同时,冬防期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力度,对“落而不实”“禁而不止”的建筑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实施高限处罚,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者:田若楠 通讯员:付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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