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和生物技术发展都是国之重器,食品领域的生物安全问题,如果不正视,其传播、扩散也会造成无序的,甚至灾难性的后果,在抗击疫情“常态化”的同时,要时时牢记保障生物安全的各个环节,发现、归纳、结生物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技术、新发展、新问题,建立常规有度的保障体系,做好生物安全与食品安全防治体系的衔接,以有序应对无序,使食品安全成为生物安全保障集成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一、食品安全与生物安全密不可分
抗击疫情使我们意识到生物安全体系是一个战略性、全面性的框架系统。此框架包括人类与动植物生命健康有关的全面风险分析和管理,其中重要的一环即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动植物病虫害等问题。从生物安全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来看:首先,生物安全是一个关系到农业和食品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概念;生物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从农作物种植、家畜家禽养殖、肉奶制品产生,包装冷链运输、农贸市场与商批发零售再到消费者,几乎涵盖了食品系统的全过程。其次,科学家们已经发现粮食生产、初农产品加工等农艺、采收、加工和食品制备方式(如对快餐制备方法的需要),使得食物和饲料污染引起的流行病的传播方式更广泛,进品三文鱼加工案板当中检测到的新冠病毒,正是此理论的证实。
二、警示:食物和饲料一直是传染病的来源
细菌、病毒、基因污染存在于与人类食品、动物、植物的共同体的交互系统中。发生在一些**的食品领域的生物安全事件已经给我们以警示:如美国*的以食品生物安全为内容的基因芯片分析技术;纳米颗粒可以在土壤中聚集,在营养链上转移造成的食品包装污染问题;非洲猪瘟、H5N1禽流感疫情中的养殖因素;“后”家禽养殖的生物安全高风险问题。这此问题虽然是学术界的研究前沿,但是,建立食品领域的生物安全风险防范需要全社会建立认知。政府应率先建立食品生物安全思想意识,建立科学有效的预防机制,举办食品生物安全科学普及活动,加强食品生物安全领域风险交流,努力架起生物安全的地方性防线。
三、严格重视初级农产品加工和溯源
1.新冠疫情凸显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盲区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于食品安全监管并不陌生。但是,初级农产品是监管盲区,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加工过的产品,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加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疫情问题,暴露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不需要取得许可”使得监管放松警惕,食品生物安全风险在疫情之下以比较尖锐的方式暴露出来。
2. 食用初级农产品的风险应该受到特别重视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安全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智库统计,从2008年至2017年,初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事件共108件,多数集中在水产和禽畜类生鲜农产品上,占全部事件的10%以上。就目前情况来看,对初级食用农产品加工批发源头信息缺乏、监管较为松散,在食品流通过程当中,未按照要求进行加工运输保存的现象大量存在。以分割三文鱼为例,进入水产批发市场的鱼类通常为一整条,需要先分割成小块进行售卖,但对于此类生鲜的分割、保存,市场监管部门没法管,因为分割的三文鱼被归为初级农产品。除了未按照清洗消毒的流程来,生鲜肉类食品在加工处理过程当中,还会存在冷链中断、包装破损等问题,容易和细菌病毒混合,产生生物安全风险。因此,食用初级农产品的表现出来的各类风险应该受到特别重视。
3.加强各类农贸市场的初级农产品安全监管
此类市场的肉类生鲜的来源、市场环境卫生问题、运输储存切割问题、冷链冷藏问题,都可以算作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溯源问题,其实都在政府可控可防可管范围内。政府应当特别重视加强监管和溯源,治理批发市场的脏乱差,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洁消毒。虽然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但是,可以通过增加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生鲜水产肉类加工操作流程等规定,加强对批发市场的管理,进行源头控制,积极进行食品生物安全科普,强化法律责任,不能让食品生物安全风险在初级农产品加工阶段发生聚集性传播。
四、建立以智慧监管为基础的天津食品生物全安预警制度
我国上海、广东、福建和江苏等省份也已经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天津市的食品监控网络和追溯平台在已经初步建立。这些以智慧监管为基础的平台建设,已经达到了强化食品企业生产规范、降低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减轻政府监管压力的作用。
可以利用智慧监管平台,为天津食品生物安全划定红线,在平台内填加生物安全标准,率先建立*于各省市天津食品生物云平台预警制度。和传统的监管方式相比较,云平台与食品生物安全监管相结合可以高效完成以下内容:(1)监管食品工业生产中的生物技术风险因素;(2)微生物、细菌群数量、温度、湿度、等微观数据的即时检测;(3)人畜共患病、动植物病虫害的农业生产源头预警;(4)转基因农作物生产监控,水产养殖物种监控、畜禽养殖监控;(5)初级农产品采购、生产、检疫、存储和销售环节的生物风险信息预警。
以禽流感的传播为例,家禽的大规模养殖,因为重视会受到比较“严格”的生物安全控制;而农舍或家庭“后家禽”,例如农民自家后饲养鸭子、城市小区里饲养的鸽子反而在各项科学家的研究报告中体现了较高的生物安全风险。更值关注的是,这两种方式的饲养边界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区分,通过自然界的鸟类或不同规模的农贸市场,“后家禽”的生物风险很容易传导给农场家禽,造成禽流感的传播。例如,京津地区的市民热衷饲养鸽子、鹦鹉或其它鸟类,这种生物安全的无边界一定要引起市政府的重视,这种生物安全风险的隐患可以通过高效的现代化手段解决。
生物安全风险不能使食品系统的任何环节处于脆弱的状态,因此必须要提出相应的食品生物安全治理框架,借助云平台的智慧监管会使此框架更*、更科学、更符合效率。之,使生物安全信息覆盖水产和禽畜类养殖、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预包装,并贯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入境、流通全过程全链条的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部门监管成本降低、防止食品领域人为生物技术滥用误用、完善数据收集传输的传感器网络标准、建立公众查询反馈功能、数据汇聚分析等功能,高效能实现食品生物安全预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