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盛新品——砂轮爆破试验装置
1 砂轮爆破试验装置适用标准及标准要求
1.1适用标准
GB 3883.3/IEC60745-2-3/EN60745-2-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要求》
1.2 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GB 3883.3 中对砂轮护罩强度试验要求详见第20章。
第20章 机械强度
20.101 所有制造商的护罩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止一旦砂轮爆裂时砂轮碎片飞向操作者。
通过提交3个护罩的试样进行20.101.1到20.101.4试验来检验。按制造商意见,试验可用3个护罩进行,但可以少于3个砂轮机。试验后,工具应满足20.101.5的符合性要求。
20.101.1 护罩按说明书要求牢固地安装到砂轮机上。如果护罩是可调节的,则它应尽可能位于过砂轮中心线或对称线,逆砂轮旋转方向转过30°(±10°)的位置上遮住砂轮,或当调节范围小于30°时达到设定位置(见图106a和图106b)。
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将直径等于砂轮机额定能力的、由制造商的厚度砂轮,安装到主轴上。
砂轮机应以额定电压空载运行至少5min。测量和纪录砂轮速度。
20.101.2 20.101.1规定的砂轮应切成四等分的槽口。对27、28、和41型砂轮,切槽是由外缘朝中心径向进行的(见图107)。对6、和11型砂轮,切割始于作业面朝向安装端(见图108)。
每个槽口宽度不大于2.5mm。槽口的加深应要求砂轮在速度等于或大于20.101.1建立的速度或砂轮机额定转速的90%(取其大者)时产生的离心力下解体。按照说明书要求将开槽的砂轮安装到主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