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地磅试验结果互相认可的几个问题介绍

阅读:发布时间:2020-01-07

关于电子地磅试验结果互相认可的几个问题介绍

一、被试电子地磅(EVT)的温度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按特定温度速率温度室()升、降到试验温度时,其中的被试电子地磅往往尚未达到该温度。换句话说,就是此时的被试地磅内的温度场可能是不均匀的,有一定的温度梯度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立即投入试验显然不适宜。这一点,中、荷双方的技术人员达成共识。

如何判断被试地磅(EVT)达到了试验温度且其温度场已均匀了呢?有2种方法。

其一,R76号国际建议规定的方法。在温度室到达试验温度后,在该温度下等待2小时,然后进入测试阶段。这2个小时的恒温等待,其zui直接的目的就是使被试地磅内的温度场均匀并达到试验温度。试验条件的监测和控制手段是计时器和温度测量装置。

其二,温度室()的温度到达试验要求时,通过被试地磅示值是否稳定来进行判断。示值稳定即认为被试地磅达到试验温度。

*种方法,除了使被试地磅(EVT)能够达到试验温度外,还有一层意思,是使试验条件统一。这双重的含义正是形成国际建议的基础。R76在“本建议的原则”中明确指出:提供标准化的要求和试验程序,以使用统一和可溯源的方法,来评定地磅的计量特性和技术要求;提供试验程序是为了确保地磅符合本建议要求;应当运用这些程序与型式评价报告(R76-2)以促进计量管理部门对所得试验结果的交流与相互认可。

第二种方法。如果采用这种方法,需要处理2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当温度箱的温度到达试验温度后,地磅示值很快就稳定。为了保证试验条件的一致,继续保持2小时再进行测试。这种完全按R76试验程序进行操作的过程,勿需在报告中说明。反之,示值稳定,尽管远远没有达到程序要求的稳定2小时就进行测试,这需要在试验报告中给出说明,以便报告的相互认可。另一种情况是,稳定2小时后,被试地磅示值仍然不稳定。这种情况下不可能进行试验操作,只能延长温度稳定时间,以便真正确定该地磅是否是由于体内仍存在温度不均匀的现象。当然,也要注意别的情况的发生。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采用第二种方法产生*种情况的可能性极大;产生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属于小概率事件。

即使发生了小概率事件,也应从试验设备与被试地磅(EVT)的匹配、温度箱()上升、下降的速率大小来解决,以便使试验完全达到R76试验程序的规定。

二、静电放电

静电放电试验过程中,常产生示值变化,出现显著性增差(大于e)的情况,是否就是不合格的结论呢?这显然不妥。

R76指示,下述情况不认为是显著性增差,即使它们过了e:电子地磅内由于同时发生的,且相互独立的原因而引起的增差;意味着不可能进行任何测量的增差;严重程度势必被所有关注测量结果的人员所察觉的增差;示值中有瞬间变动的暂时性误差,作为测量结果这种变化无法解释、存贮或转换。

该试验程序,R76完全采纳了IEC出版物的规范。试验前准备,首先要选择出zui敏感的极性。在选取敏感极性的过程中,就要注意不要将上述4种情况误认为是显著性增差,从而为正式的试验奠定基础。

静电放电试验容易实施操作。当出现示值变化出e值的情况,理应反复进行数次,保证观察分析的深入,判断的客观正确。

IEC对静电放电的发生器、试验装置和试验程序都做了详尽的要求。这些规范需要特别注意。

三、湿度问题

影响量和试验条件是计量器具评价试验的重要方面。影响量和试验条件有许多,它们对试验产生的影响程度是不尽相同的。对地磅来说,一般情况下温度比湿度对地磅称量性能影响要大得多。

R76在强制性试验程序的开始,就对一般试验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温度、供电电源、试验的标准位置、调整、恢复和预加载等,但没有湿度。

A441称量性能试验也没有湿度的要求。

电干扰试验有湿度的要求,不过限定亦非常宽松,45%75%30%60%之间。

四、同一台试验样机

R76地磅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只有满足了所有要求,我们才能判其合格。

试验中,提供的样机往往存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如果因为一个标志等小问题而对样机进行过更改的,显然不能视为另一台样机。但如果更换了传感器,认为仍然是原来的样机,显然亦不妥当。

其实,上述2个极端的例子容易做出判断,但介于这2端中间一些模棱两可的现象则难以判断。将所属情况在试验报告中注明,供对方试验机构酌定。

上面对4个问题的阐述,可以看出是以R76的标准要求和对该建议的理解为基础的。0IML计量器具证书制度在世界已推广近十年,非电子地磅国际建议理应成为国际上双边或多边认可的基石。

以上就是关于电子地磅试验结果互相认可的几个问题介绍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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