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阅读:发布时间:2015-07-29

环保部27日通报2015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74个重点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

  在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测网继续开展环境空气、酸雨、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城市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监测。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国控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470个城市(区、县)共1011个点位开展了酸雨监测,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及浙闽片河流共956个国控断面(点位)开展了地表水水质监测,有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01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开展了海水水质监测,291个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5%~之间,平均为72.7%。平均标天数比例为27.3%,其中轻度污染比例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严重污染占0.7%。污染物为PM2.5。

  酸雨污染状况体有所改善

  2015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开展酸雨监测的470个城市中,有164个城市出现过酸雨。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比例、较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0)比例和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4.5)比例分别降低4.5、5.8和3.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状况体有所改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重庆西南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约7.6%。其中,较重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1.6%,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区面积、较重酸雨区面积均降低2.4个百分点。酸雨频率均值为14.8%。目前我国酸雨类型仍以硫酸型为主。

  地表水劣Ⅴ类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

  罗毅说,上半年,监测的95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7%,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Ⅱ类占31.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Ⅲ类占30.2%,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Ⅳ类占18.9%,同比降低2.0个百分点;Ⅴ类占6.7%,同比升高1.1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0.3%,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磷和氨氮。有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共出现18次重金属标现象,主要标指标为砷、汞,标断面主要分布在云南(2个)、吉林(2个)、广东(1个)、江苏(1个)、福建(1个)和四川省(1个)。

  上半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为171.90亿吨,服务人口3.26亿,达标水量为167.19亿吨,占取水量的97.3%。89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558个,534个达标,占95.7%,主要标项目为磷、氨氮和锰;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40个,296个达标,占87.1%,主要标项目为铁、锰和氨氮。

  上半年,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一类海水比例为35.9%,二类海水比例为31.2%,三类海水比例为7.6%,四类海水比例为8.0%,劣四类海水比例为17.3%。与上年同期相比,一、二类海水比例提高0.3个百分点,三、四类海水比例升高2.7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比例降低3.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罗毅介绍,上半年,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的291个城市中,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平均为92.7%,夜间达标率平均为74.3%。与上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城市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有所提高,省会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低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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