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四川省市场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6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四川省市场管理局组织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5大类食品392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范围使用、检出禁限用兽药标等。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范围使用问题
分别为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老张酒坊销售的2批次“散装白酒”,资阳市雁江区友利快餐销售的2批次“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允许甜蜜素使用于部分食品,但在白酒产品中不得使用。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也可能是外购的原酒或调味酒带入,或可能是企业在其生产配制酒过程中造成的交叉污染。
2批次食品检出禁限用兽药标问题
分别为资阳市孙家坝农贸市场朱治刚销售的、来自资阳市雁江区柒达生猪屠宰场的“猪后腿肉”,恩诺沙星、磺胺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资阳市天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李雄销售的“白鲢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猪肉中的限值为≤100μg/kg。猪肉中恩诺沙星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地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磺胺类药物是应用*早的一类人工合成抗菌药,具有抗菌广、性质稳定、较为安全的特点,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的磺胺类药物(量)≤100μg/kg。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管理局已责成绵阳市、资阳市市场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冠宇仪器本着秉承“重合同、守信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为核心,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依托、保障食品、药品、环境、水质安全为己任 ,同时为食药监系统、农业系统、畜牧系统、渔业系统、食品企业等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支持和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