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批辽宁:屡次突破环境底线上项目

阅读:发布时间:2017-07-31

中央环保督察组批辽宁:屡次突破环境底线上项目


中青在线北京7月31日电 屡屡突破环境底线上项目、有的地方甚至纵容违法填海、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背后都有政府部门撑腰,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却得不到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辽宁省进行督察反馈时,列出了一份触目惊心的问题清单。

今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中央、国务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7月31日向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有严格的保护措施,但在辽宁省,多个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底线却屡屡被突破,违法项目大行其道。

相关的案例包括,本溪市政府无视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于2011年起在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设立传动装置产业园和玻璃制品产业园,先后引进19家玻璃、铸造等企业,其中12家为2013年之后引入;锦州市在凌河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设立凌北经济园区,先后建成投产焦化、球团、冶炼、水泥等17个项目,严重威胁水源环境安全;抚顺市2011年在大伙房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设立南杂木工业园,2013年以来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陆续违法审批建设石墨加工、水泥制品等10余家工业企业。

另一个普遍的问题是,相关职能部门在环保工作层面不作为,乱作为。

近年来,辽宁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问题突出,督察组认为,根子在海洋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虽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基本没有按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要求恢复原状,也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由于处罚金额远远低于填海所得,实际鼓励和纵容了违法围海、填海行为,导致海洋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在工业领域,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在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不严不实,2014年制定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时,将辽阳钢铁、营口钢铁等企业多台在建或未建炼铁设施虚报为建成项目并上报备案。

在的督察反馈中,中央环保督察组还提及了辽宁省一批违法的大项目,而这些项目背后都有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撑腰。

海棠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以书面形式提供排山楼金矿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明显弄虚作假。

丹东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2013年在丹东鸭绿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违法实施农田建设,将约25公顷草地、坑塘湿地开垦为耕地,修建沟渠300余公里、田间道路37公里,涉及保护区面积达6700余公顷。东港市政府2014年还未经审批擅自在该保护区实验区修建观鸟服务中心,占用保护区3.3公顷。

2014年以来,朝阳市喀左县龙凤山景区管委会陆续在辽宁楼子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毁林占地建设栈道、戏台、水塘、拦水坝等旅游设施,违法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大连市政府擅自决定由大连港集团启动实施太平湾港区开发建设,截至2016年已累计违法围海1368公顷、填海585公顷。2013年瓦房店市海洋部门对太平湾港区违法填海行为处以1150万元罚款,但当地财政部门随后又以补贴名义全额返还,纵容企业违法行为。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为建设生命人寿甲醇制烯烃项目,违法填海222公顷;2012年至2015年,庄河市政府实施庄河港扩建等工程,违法填海261公顷。

而在涉及群众利益时,地方政府却毫不重视,一些长期投诉的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督察要求辽宁省应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锦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采样。

督察组深夜研究辽宁生态问题线索。

督察组现场检查海城市大石桥重烧镁生产企业。

督察组现场检查海城市露天开采菱镁矿的生态恢复情况。

督察组雨中检查辽河流域治理情况。

督察组在抚顺市现场检查垃圾污染问题。

督察组在太子河流域采集水样。

辽河流域亮子河、马仲河畜禽污染较重。

沈阳市大辛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内积存约75万吨渗滤液。

沈阳市老虎冲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内积存约50万吨渗滤液

沈阳市约150多万吨污泥堆存在祝家地区9个坑塘内。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全组会研究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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