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表
2、自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建设合同、竣工报告
3、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报告
4、环境保护产品证书、进口仪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设备出厂合格证
6、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7、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安装位置图片
8、自动监控设备与市局监控平台数据一致性、稳定性证明(企业自行出具,模板见附件3)
9、验收比对监测报告
1、验收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DB13/T 1643.1-2012)、《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DB13/T 1643.2-2012)、《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运行技术规范》(DB13/T 1643.3-2012)、《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1部分: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DB13/T1642.1-2012)、《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DB13/T1642.2-2012)、《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3部分: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DB13/T1642.3-2012)。 2、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自行验收报告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643.2-2012)附录A编写;水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自行验收报告参照《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642.2-2012)附录A编写。
3、自动监控设备与市局监控平台数据一致性、稳定性证明模板。
山东新泽从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多年,有丰富的生产、运维经验,根据不同的工况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完全做到了精度高、寿命长、维护方便等特点,期待和大家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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