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PM2.5实时监测 实施严环境保护制度

阅读:发布时间:2016-03-01

生态是江西的优势,绿色是江西亮的。十三五期间,我省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同时,倡导绿色价值观,建立生态文明推广体系,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教育

  纳入国民教育

  我省将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完整的生态文化保护区。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具有江西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生态文明普及活动。

  鼓励消费者

  购买节能省地住宅

  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倡导合理消费,力戒浪费,制止奢靡之风。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200个社区开展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试点

  我省将实施“绿色生活重点行动”,其中包括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计划:选择20个城市、200个社区开展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普及家庭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完善垃圾回收设施,合理收运、处置和再利用家庭垃圾,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

  绿色出行“135”计划:在11个设区市建立和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公交体系,倡导公众1公里步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交车。

  生态文明创建计划:创建5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支持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鼓励各地创建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生态文化村和生态文化示范企业。

  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工程: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5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5个以上,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研究中心和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平台。

  县级以上城市开展PM2.5实时监测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深入实施“净空”工程,实施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强化设施稳定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大施工扬尘、矿山扬尘和城市扬尘监管。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加大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监管力度。

  构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体系,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

  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提高治霾效果。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在县级以上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实时监测,力争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比率位居前列。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我省将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萍乡、景德镇等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强化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减排,严控石化及化工企业、汽车和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加大汞、铅等重金属污染排放治理力度。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南昌、九江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推进瑶湖、艾溪湖、南塘湖水生态治理

  我省将深入实施“净水”工程,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全过程监管。以“五河一湖”等水域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沿江、沿湖污染企业。加大对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强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

  实施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推行城镇雨污分流,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实现工业污水全面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

  对敏感区域、水质体较差地区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积极预防和修复地下水污染。

  “水环境治理工程”方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达标排放工程,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推进船舶流动污染治理。推进瑶湖、艾溪湖、南塘湖等城市重点湖泊水生态综合治理。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到2020年,完成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达85%

  我省将深入实施“净土”工程,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加强土壤污染分类防治,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开展重点区域防控试点示范。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农作物处置长效机制。加大有害废弃物的回收力度,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集储运系统,推进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强化矿山治理恢复,加大对无主尾矿库治理力度。

  “土壤环境治理工程”方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监测、修复技术和应急能力建设,摸清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推进赣江源头、乐安河流域、信江流域、袁河流域等修复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大力实施重金属废渣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点防控区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水平,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

  “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实施“城镇环境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体系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容量不足区域,市县生活、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促进污水再生水利用。

  “矿区环境治理和恢复工程”方面,实施赣东铜、铀及多金属矿、赣南钨及稀土矿、赣西煤(岩盐、铁矿)、赣中铁矿、赣北铜金矿等国有大中型危机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和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恢复治理率和矿区土地复垦率比2015年各提高10%。支持于都盘古山、大余西华山等矿区申报矿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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