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进程

阅读:发布时间:2020-06-20

各地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进程

        *不断出台政策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企业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进行节能改造,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其低成本、高效的优势受到企业、政府部分的欢迎,因此可以预期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在江苏南通,合同能源管理“落地生根”。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 “十三五”时期重要节能管理目标任务,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化水平。坚持把创新贯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入手,贯彻落实省局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运用社会化手段,在市行政中心、市政务中心、市图书馆和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科学的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为全社会发挥了示范*作用。

在绵阳市,绵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率先垂范,带头推进。“绵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应分别下降12%、11%、15%。为全面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不断探索,摸索出了一种既能达到机关节能降耗目的,又能减少财政负担的双赢工作方式。

       一是学*。2016年,实地考察学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在无需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完成改造面积1170.42万平方米,节省财政投资4.7亿元,年节电近1亿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十一五”下降22%,节能率居之首。*的工作经验开启了绵阳市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思考。

      二是大胆尝试。为促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绵阳市“落地生根”,打消机关单位对合能源管理项目双赢模式的疑虑,选择了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单位。该办公区建筑老旧,用能设备老化、电耗高、节能管理手段单一,通过多次论证方案可行性,*终选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部出资改造,年节能效益达到合同约定13.18%后,与使用单位以9:1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使用单位。项目对大厦中央空调统、照明等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并建设大厦能耗监测站实现用能全过程监管。

三是成效显著。试点项目运行两年来,节约电量62.48万千瓦时,节约电费49.09万元,节电率16%,节能效果出预期,实现了节能减排和节约财政资金的双赢效应,凸显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机制优势,化解了节能改造财政预算不足的矛盾。

      在无锡市,无锡市民中心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落地。该项目经无锡市政府同意,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整体水、电、汽费用包干形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5年期的合同能源管理,年均下降2%以上节能目标任务的实现。

      近年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创建绿色机关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先后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集体。尤其是市民中心感知能源监管系统,对各类设施设备用能终端和机关各办公点实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和实时监测分析,且运行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工作扎实,为本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本项目的启动实施,表明无锡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并将会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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