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一企业被罚伍拾万!公布5起典型案例!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展台 2019-10-09 11:21:42
1
河北阳光路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新建造粒颗粒生产线未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处罚依据:《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款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0252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2019】058

执行情况:已执行

2
定州市京联防水材料厂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处罚依据:《人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三项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贰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2019】059号

执行情况:已执行

3
定州市三森塑料制品有限公公司

违法行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气的生产过程未在密闭空间进行

处罚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2019】062

执行情况:已执行

4
定州市泽辰农机配件门市部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贰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2019】065

执行情况:已执行

5
河北宝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伍拾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2019】079

执行情况: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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