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0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针对蒋鹤芃委员提出的《关于培育珠海新能源船舶产业,*大湾区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提案》(第20240215号),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此进行了回复。
其中明确提出:
1、珠海市2024年*季度共计有水运企业37家、船舶257艘(包括40艘客船),其中LNG船舶共计79艘(均为LNG动力船舶),占注册船舶数的30.7%。珠海市LNG动力船舶主要使用的加气站包括中海油的中山黄圃港(临时加注站)、清远高隆达码头(临时加注站)、云浮加注站(固定站)和广西梧州的新奥加注站(固定站)。
2、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及电动船舶、氢能源等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引导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加快退出市场。
3、下一步计划依托省、市对电力船舶补贴政策,鼓励船公司采用油电混合动力、纯电动力船舶;用好招商引资资金池和现有普惠性产业扶持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包括新能源船舶产业在内的新质生产力。
全文如下:
蒋鹤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珠海新能源船舶产业,*大湾区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提案》(第20240215号)收悉。经综合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船舶情况
(一)LNG船舶情况
我市2024年*季度共计有水运企业37家、船舶257艘(包括40艘客船),其中LNG船舶共计79艘(均为LNG动力船舶),占注册船舶数的30.7%。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内河船舶优先过闸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函〔2024〕112号),在西江流域我市新能源船舶均能享受每座船闸每月优先上、下行*多各1次的优惠政策。我市LNG动力船舶主要使用的加气站包括中海油的中山黄圃港(临时加注站)、清远高隆达码头(临时加注站)、云浮加注站(固定站)和广西梧州的新奥加注站(固定站)。
(二)电动船舶情况
珠海市环珠澳海上观光有限公司拟建造一艘纯电新能源船舶,船长50米,航速10节,电池组3300度电,载客约400人,在湾仔码头经营环澳门游,计划2025年7月投入使用。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出台新能源船舶鼓励政策
我市是国内*早出台新能源船舶鼓励政策的城市。2020年,《珠海市鼓励航运物流业发展实施办法》(2020年-2023年)印发实施,其中对节能减排船舶的鼓励政策为“第五条 航运物流企业新增节能减排型船舶,自有并合法经营的2000载重吨(含)至3000载重吨船舶补贴80万元/艘,3000载重吨(含)以上船舶补贴100万元/艘。节能减排型拖*率小于2000千瓦的补贴80万元/艘,功率大于2000千瓦(含)的补贴100万元/艘”。该办法对节能减排船舶的定义为“节能减排型船舶是指柴油天然气(LNG)双燃料混合动力船、*气(LNG)动力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纯电力推进船、罐装水泥船等”。办法实施期间,截至2023年底共支付市级配套补贴资金3250万元。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的《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港航业务发展奖励办法(2024年-2026年)》,对新能源船舶鼓励政策为“1.新能源船舶使用奖励。对航运企业新增或改造节能减排型非老旧船舶运输船舶,自有并合法经营的2000载重吨(含)至3000载重吨船舶补贴80万元/艘,3000载重吨(含)以上船舶补贴100万元/艘。节能减排型拖*率小于2000千瓦的补贴80万元/艘,功率大于2000千瓦(含)的补贴100万元/艘”。
(二)推广应用新能源船舶
2022年12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洁替代,指导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市深入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引导市内短途货运配送更多采用新能源货车。促进电动汽车在短途物流、港口和机场等领域推广,鼓励港口城市在主要港区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从事集疏运。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及电动船舶、氢能源等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引导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加快退出市场。
2022年7月,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规划提出:中远期,逐步示范推广燃料电池船舶。目前,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在研究编制加氢站布局规划,已完成*轮征求意见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1.招商方面。2022年,我市印发《珠海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00亿资金池筹集工作方案》,统筹市区两级财力,5年内逐步筹集不少于100亿元资金池,在招商引资领域建立常态化财政保障机制,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快见效。2023年,我市招商引资签约产业立柱项目37个,已签署落地投资协议项目23个、投资730.5亿元。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船舶制造业可以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政策。
2.普惠性支持方面。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2023年,市财政投入近1亿元,全力保障我市新出台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政策落地,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全年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63.69亿元,同比增长10.8%,推动363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二是政银担齐发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3年拨付融资担保体系补助593.83万元,撬动担保贷款额2.33亿元;新注入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四位一体资金池规模已达2.53亿元;为我市1543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2924笔贷款或转贷,撬动银行贷款合计145.01亿元;安排4899.61万元对529家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予以贴息。通过以上措施,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约1.89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以上政策是目前我市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的一部分,近几年仅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10亿元,获益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制造业在内的各类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依托省、市对电力船舶补贴政策,鼓励船公司采用油电混合动力、纯电动力船舶。
(二)按照省市政策,坚持规划*,编制加氢站布局规划,为共同培育珠海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用好招商引资资金池和现有普惠性产业扶持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包括新能源船舶产业在内的新质生产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