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试验箱介绍(甲醛及VOC释放量检测箱挥发性气体检测-东莞环仪)
甲醛、VOC(挥发性有机物)中的苯、甲苯等成分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强致癌物,长期接触标浓度的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们健康,对污染物的释放量进行测试并加以限定,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人们健康。
木制品、家具、地板、地毯、鞋类产品、建筑装修材料、汽车内饰等材料以及跟人体接触的其它产品会挥发出VOC(挥发性有机物)、甲醛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特别是对于产品放置密集、空间封闭的室内、车内,累积后浓度会更高,对人体健康危害更大。
本试验箱是一种用来模拟产品在接近人们居住的环境下释放VOC(甲醛)的仪器设备,用来测试、评估家具、建材、汽车内饰等产品中有害物质释放量的。
试验箱提供了一个洁净的封闭空间(背景浓度极低),不出现液态水(防止甲醛等易被水吸收的待测成分),同时控制仓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相对压力、换气率,用来模拟产品在类似人们居住的环境中污染物释放过程,通过对仓内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确定其释放量,用来评价产品的环保水平。
二、应用范围:
主要用于检测内饰件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材、其木制品中甲醛和VOC释放量量;同时也可以进行其他产品VOC释放量测试。根据室内污染物数据或预测模型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综合环境指标评价。
满足标准:
(甲醛及VOC释放量检测箱挥发性气体检测-东莞环仪)
l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l GB18584-201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审定中)
l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中
附录A(规范性附录):小型环境试验舱法。
l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lGB/T18584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报批稿)
lGB/T28489-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
lLY/T1980-20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甲醛释放量检测箱》
lLY/T1981-2011《甲醛释放量气体分析法检测箱》
lJG/T344-2011《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
l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
三、技术参数(甲醛及VOC释放量检测箱挥发性气体检测-东莞环仪)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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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性能规格 |
1 |
容 积 尺 寸 |
工作室容积 |
1000L±20L |
2 |
工作室 |
850×1080×1100mm(宽×深×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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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观 |
1580×1285×1572mm(宽×深×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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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门(门洞) |
850×1100mm(宽×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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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观察窗 |
225×365mm(宽×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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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温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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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范围 |
10~40℃ |
7 |
温度波动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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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温度均匀度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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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温度分辨率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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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温度控制 |
空气套间接控温法(加热、制冷组件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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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湿 度 |
湿度范围 |
30~80%RH |
12 |
湿度波动 |
≤±1%R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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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湿度均匀度 |
≤±2%R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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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湿度分辨率 |
0.1%R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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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湿度控制 |
干、湿气比例控制法(外置),稳定时间≤40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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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 底 值 |
甲醛本底值 |
≤0.002mg/m3 |
17 |
单项VOC本底 |
≤0.002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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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TVOC本底值 |
≤0.02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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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换 气 与 密 封 |
空气交换率 |
0.2~2.5次/小时 |
20 |
中心风速(可调) |
0.1~1.0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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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密封性 |
加1000Pa过压,气体泄漏少于1×10-3m3/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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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设备回收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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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相对正压保持 |
10±5Pa |
四、设备使用环境
1、温度:0~35℃。
2、相对湿度:≤85%RH。
3、大气压:86~106Kpa。
4、周围无强烈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