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范围及所需资料

   “3C”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列入强制性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如需了解3C详细报价欢迎来电咨询。

        3C范围:
        01、电线电缆(包含电线组件、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和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0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0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如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风扇、 空调器 、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 微波炉 、 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 、吸油烟机、冷热饮水机、 电饭锅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08、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原08、09、16类) (如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微型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打印机、复印机、 扫描仪 、服务器、收款机、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机 、 移动用户终端 等);
        10、照明设备(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水族箱灯具、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地面嵌入式灯具、镇流器和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等);
        1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摩托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和轮胎等);
         21、建材产品(原13、21类)(建筑安全玻璃、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
         22、儿童用品(童车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
         23、防爆电器
         24、家用燃气

       3C资料所需资料:

 

 3C流程:
1、申请 -提交申请文件到机构。(我司有CQC、威凯机构授权)
2、初始工厂检查的申请和工厂问卷。
3、提供产品说明,包括材料清单,照片,警告标签等。
4、产品测试根据强制性GB标准。
5、工厂检验 - CQC检验员必须对每个终出口产品成分的工厂进行工厂检查。(部分产品先发证后审厂,例如08类、22类产品)
6、 评估工厂检查结果的测试以确定是否授予CCC证书。
7、 CCC标记贴在产品上。
8、后续年审- 工厂需要每年配合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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