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系统由一路市电供电。交流电源通过EMI滤波处理,进入整流模块。整流模块的直流输出经交直流配电插框汇后分为2个分路向负载供电,该2路负载(负载1和负载2)分别由FU1和FU2熔丝控制,为用户提供每一路负载的通断控制以及对负载出现过载和短路起到保护作用。用户的电池通过FU3熔丝以及电池下电接触器KM后接入电源系统的直流输出侧,FU3熔丝对电池起到分断控制以及提供过载和短路保护作用。
1.3 主要功能
电源系统具有多种功能,包括电池下电功能和电池过温保护功能。详述如下:
1.3.1 电池下电功能
电源系统正常情况下,整流模块、交直流配电插框的各种参数均由监控模块控制,按其预定的参数或用户命令进行工作。
如果出现市电故障,此时电源系统将改由电池供电。随着电池的放电,电池端电压开始下降。当电池电压降到电池保护电压点43V时,监控模块的电池下电接触器KM动作,切断电源系统与电池的连接,保护电池不被过放电,此时电源系统将停止工作。
当市电恢复时,电源系统将同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以上监控数据为系统默认值,用户可重新设置)。
1.3.2 电池过温保护功能
电源系统能为电池提供过温保护。若电池的温度连续30秒过保护点,监控模块将电池下电接触器KM动作,使电池下电,直至电池温度低于恢复点。电池过温保护功能默认情况下是禁止的,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上位机下发命令激活或禁止。
电池过温保护点设置范围为40℃~70℃(默认为50℃),恢复点固定设计为比保护点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