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太陽輻射模擬試驗規範

发布时间: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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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試驗法之目的為決定元件及裝備在地球表面,暴露於太陽輻射環境下時所產生的物理化學效應(如:熱、機械、化學變化、電性),本試驗所模擬環境的主要特徵,為控制試驗環境溫濕度條件下的太陽光譜能量分布(spectral energy distribution)與吸收的能量強度(intensity of received energy),試驗方式總共有三種程序(程序A:熱效應評估、程序B:退化效應評估、程序C:光化學效應評估)

 

適用產品:會在戶外長時間使用的電子產品,如:筆記型電腦、手機、MP3&MP4GPS、汽車電子、數位相機、PDA、低價筆記型電腦、易攜帶筆記型電腦、攝影機、藍芽耳機

試驗要求:
1.光譜能量分布需符合規範要求
2.照度:1.120 KW/m^2(±10%)=[300-400um63 w/m2][地表由太陽及天空垂直之全輻射的全球總輻射量為1.120KW/m^2]
3.
試驗前溫濕度40(±2)/93%(±3)R.H.
4.
本試驗需控制濕度環境
5.照射過程箱內溫度以線性速率上升到溫度(40℃、55)
6.
箱內溫度需在照射前2小時開始上升
7.暗黑過程箱內溫度需線性下降,並維持在25
8.溫度誤差:±2
9.箱內溫度量測點取距離試驗距離試件1m或箱壁距離一半(取較小者)


耐候試驗機氙燈光譜能量分布與容許誤差範圍(依據國際照度委員會CIE所要求)
說明:耐候試驗機的氙燈並不是點亮就可以了,規範要求其氙燈所輸出的光譜必須要按照國際照度委員會CIE的要求來輸出。所以耐候試驗機的設備廠商,必須要有校驗氙燈光譜的設備(光譜儀)與技術能力(提供氙燈校驗報告書)

表一:IEC68-2-5所要求的氙燈各段光譜輻照度與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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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氙燈透過光譜儀所繪製的氙燈光譜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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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比對氙燈光譜能量與是否在規範要求範圍內(綠色為氙燈輸出輻照度,紫色與橘色為上下限範圍)


試驗程序評估說明:
說明:依據
IEC68-2-5&IEC-68-2-9所說的,其耐光試驗總共有三種試驗方式,可分為程序A:熱效應、B:退化效應、C:光化學。這三種,其中程序A為嚴厲的試驗方法,將在下列文章中詳細介紹試驗方式與規範要求。

三種試驗程序:程序A
:熱效應(自然條件嚴厲狀況)B:退化效應(每日22.4KWh/m2)C:光化學

程序A:熱效應

試驗條件:
照射8小時、暗黑16小時、一個循環總共為24小時,需進行3個循環
每一次循環的試驗總照射量為
8.96KWh/m2

程序A試驗注意事項:
說明:
在程序A的試驗過程當中,氙燈並非試驗一開始馬上就點亮,按照規範的要求,必須要在試驗2小時之後才可以點亮,於10小時關閉,一個週期的總照射時間為8小時,點燈過程爐內溫度從25℃線性升溫到40(滿足全世界大部分環境)55(滿足全世界所有環境),於10小時線性降溫至25℃保持4小時,線性斜率(RAMP)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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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程序B:退化效應
試驗條件:試驗前四小時溫濕度為(93%)、照射20小時、暗黑4小時、每一個循環共24小時
每一次循環的試驗總照射量為
22.4KWh/m2
循環數:3(3天:一般常用)10(10)56(56)

程序B試驗注意事項:
說明:程序B試驗是IEC68-2-5規範中,進行耐光試驗時有濕度控制的試驗條件,其規範要求溫濕度條件為試驗開始四小時內有(40±2/93±3%)[IEC68-2-9內有補充說明]的濕度環境,在進行試驗時需注意,程序B試驗開始時由25℃線性斜率(RAMP2小時)升溫到40℃或55℃,維持18小時之後線性降溫(RAMP2小時)回到25℃保持2小時,才完成一個循環的實驗。
備註:IEC68-2-9=太陽輻射試驗指引

試驗程序C:光化學(連續照射)
試驗條件:40℃或55℃、連續照射(依需求時間而定)

程序C試驗注意事項:
說明:25℃以線性升溫(RAMP2小時)40℃或55℃後,在試驗結束前皆保持固定溫度進行連續照射試驗,其照射時間依據試驗待測品特行(特性)而定,規範上並沒有明確規定。

試驗程序C:光化學(連續照射)
試驗條件:40℃或55℃、連續照射(依需求時間而定)

程序C試驗注意事項:
說明:25℃以線性升溫(RAMP2小時)40℃或55℃後,在試驗結束前皆保持固定溫度進行連續照射試驗,其照射時間依據試驗待測品特行(特性)而定,規範上並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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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程序C:光化學(連續照射)
試驗條件:40℃或55℃、連續照射(依需求時間而定)

程序C試驗注意事項:
說明:25℃以線性升溫(RAMP2小時)40℃或55℃後,在試驗結束前皆保持固定溫度進行連續照射試驗,其照射時間依據試驗待測品特行(特性)而定,規範上並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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