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标准
电工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导则) GB/T 2424.15-92代替GB 2424. 15-81 Baslc enviro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Guide
for combined temperature/low air pressare tests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8-3-2 (1976)《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三部分背景资料第二篇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进行温度/低气压(≥1 kPa)综合试验所用的技术依据和温度气压对空气特性和产品影响的资料,并为温度和气压的测量及试验箱的应用提供了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三项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标准:
a. GB/T 2423. 25-9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M 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b. GB/T 2423. 26-9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BM 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c. GB 2423. 2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MD 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方法》。
2引用标准
GB 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则
GB 242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
GB 2424.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高温低温试验导则
3一般说明
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中,空气物理特性和传热方式对试验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制订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标准和进行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过程中,应当考虑到非常温、常压下空气特性与常温、常压下空气特性之间的差别。
在本标准规定的低气压(>1 kPa)范围内,空气密度和传热的变化并不对空气的一些基本特性产生决定性影响,这些基本特性如3.1—3.3条所述。这些规律也适用于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
3.1 空气的导热性、粘度和流动特性
在本标准规定的空气密度范围内,空气分子的平均自由程始终为零点几毫米,因而空气的导热性和粘度均与气压无关。空气流一般属于滞流型或湍流型,它服从正常气压下的各种规律。
3.2空气的对流特性
在本标准规定的空气密度范围内,自由空气对流和强迫空气对流这二种传热基本规律与正常大气压力时相同。因此,GB 2423.1中的有关对流方面的指导也适用于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
空气密度ρ减小时,能大大降低空气的对流传热系数a0。无论是自由对流还是强迫对流,对流系数与空气密度的关系如下式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