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湿度计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温度大允许误差为:± 2℃。湿度示值误差定为:±5%RH(40%RH~70%RH,20℃)、±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这是考虑到以下原因:
a、 目前国内厂家生产的工业用机械式温湿度计的出厂指标一般都为:±5%RH、±1℃~±2℃。
b、工业上实际环境湿度范围一般在40%RH~70%RH之间,温度一般在18℃~25℃左右,这一范围对温湿度要求较高。
c、毛发等机械式湿度计均为低档仪器,一般不适用于低湿、高温高湿等特殊场合。
d、相对湿度这一参数对温度有依赖性,因此相对湿度的技术指标应在一定温度下给出。
f、原规程未对仪器的湿示值误差作任何规定,这对用户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