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的区别
| 区别 |
| 校准 |
| 性质 | 具有法制性,属于政府行为,实施依法强制管理,是实施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 不具有法制性,属于市场行为。实施管理,是使用单位实施溯源性的一种自愿性要求 |
| 对象 | 依法强检的计量器具。即用于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列入强制目录的计量器具 | 除依法强制以外的其他非法制性计量器具(包括非强检的计量标准和工作用计量器具) |
| 目的 | 证明计量器具能满足有关计量法规的要求,以免受不准确、不诚实测量的危害,维护、集体和人民的利益 | 确定计量器具所指示的正确量值,使计量器具计量性能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 |
| 方式 | 自上而下的进行量值传递,属于计量法制管理范畴,实行定点定期 | 自下而上的进行量值溯源,属使用单位行为、自愿性溯源 |
| 执行部门 | 计量技术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 具有校准能力,经认定的校准机构(包括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校准实验室)或本单位进行 |
| 内容 | 全面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包括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有全面性 | 主要评定计量器具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计量标准所复现量值之间的关系 |
| 依据 | 计量规程,是具有强制性的技术文件。有依法组织制定 | 计量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由统一制定,也可由校准单位自行编制 |
| 结果形式 | 证书(合格);结果通知书(不合格)。属法制性文件 | 校准证书,校准报告 |
| 人员 | 取得资格的计量人员 | 具有能力(经本单位确认或经注册,对社会出具证书、报告经认可)的计量校准人员 |
| 周期间隔 | 实施强制性周期,周期由政府文件规定,具有法制性 | 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维护程度,由使用单位自行确定复校间隔,具有灵活性、适用性 |
| 关注点 | 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量值的溯源性和判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大允许的误差,得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 关注是否建立了计量溯源性和提供测量不确定度值,这可为使用单位评价是否符合预期使用的要求提供依据。当然校准也可用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作出相应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