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源是防爆灯具中主要的发热元件,防爆灯具应根据光源的发热情况和工作原理来选择光源,设计防爆型式。
1.1 对气体放电灯内部的放电元素必须加以分析,是否含有性质活泼不稳定的化学元素、有数量以及冷态下的性质,如光源冷态下有足够数量的不稳定化学元素存在,一旦光源破碎后,灯炮内活泼的化学元素会与环境中的湿气产生化学反应,生成热量,将可能引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这类光源在防爆灯具中是严禁使用的。
1.2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普通荧光灯在破壳损坏的异常状态下,放电管或灯丝仍能构成电气回路,使爆炸性气体和炽热的放电管或灯丝接触机宰相对较大,因此,增安型防爆灯具不能使用这些光源。
卤钨灯由于泡壳表面温度过高,对增安型防爆灯具也是不适用的。
1.3 增安型防爆灯具允许采用的光源有: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普通白炽灯和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这些光源在泡壳破碎的情况下,均能瞬时断路。在上述3种光源中,带有单插头的无启动器的荧光灯光源表面温度低,光效高,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适用性好。
1.4 同一种光源,使用在不同防爆型式的灯具中,其温度组别就不同。如对200w白炽灯,使用在增安型防爆灯具中,以光源表面高温度来定灯具的温度组别,一般只能定为T1,而使用在隔爆型防爆灯具中,以灯具外壳的高表面温度定温度组别,就可能做到T3。
2.高效
高效主要指高光效,选择发光效率高的光源,可以减少以用灯具数量,减少能耗。
3.降低防焊灯具温度组别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防爆灯具的温度组别,提高防爆灯具的适用性。充分发挥防爆灯具的效能,是防爆灯具设计工作中较为实际的问题。
降低防爆灯具的温度组别,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3.1 选择发光效率高,发热量低的光源;
3.2 提高灯具的散热性能;
3.3 加大灯腔尺寸;
3.4 减小光源功率;
3.5 限制灯具使用位置(须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强调允许的安装使用位置);
3.6 加大光源泡壳尺寸,降低光源表面高温度(灯泡,须在灯具产品铭牌上注明光源名称、型号、泡壳形状和尺寸及生产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