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F710T南京斯沃电气供应
电动机保护器的报警和保护动作执行模块本:装置为电动机故障提供蜂呜器发声报警,报警电路如图3.8所示。其工作原理是:电动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置P3.7为低电平,三管Q2基无电流处于截止状态,蜂鸣器也处于截止状态,报警失效;当电动机出现故障时,置P3.7为电平,由于三管Q2的导通而导致蜂鸣器导通发声,从而实现保护装置的故障自动报警功能。当电动机发生故障时需要个急停的保护动作,图3.9为保护装置的动作执行保护电路。当电动机发生故障时,置P2.5为电平,三管Q1导通,继电器K5断开,进而交流接触器K7断开,电动机失电停转,从而实现电动机故障自动掉电保护。保护器就是款设计简洁,保护功能较多,能够满足大多数电动机保护要求的经济型的智能电动机保护器。智能电动机保护器采用低成本的设计方案,整体系统由信号处理单元、处理单元、电源模块、人机交互单元、人机界面、控制模块、通讯接口模块等构成。电动机保护器的工作原理:先从体上介绍了保护装置的硬件设计,然后从系统的六大模块出发,先介绍了系统的核心MCU芯片STC90C58AD单片机,详细描述了该处理器的的基本性能、编程结构,给出了该单片机系统的硬件原理图以及单片机程序下载电路;然后介绍了人机接口模块,其中重点详细描述了液晶显示模块的结构、显示方法以及显示命令等;介绍了保护装置的电源模块、通信模块的硬件设计;专门设计了与片上AD模块相配合的信号处理电路来采集外部模拟信号量,设计了系统的报警和保护动作电路。
==PMF710T重要信息==
该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是按IEC 标准开发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低压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其改变了传统的电动机保护与控制模式,取代了热继电器,电流互感器,中间继电器,变送器等常规电器元件,在全面实现保护、测量、控制体化的同时,将的网络通讯技术和分布式智能技术溶入MCC 控制中心中;从而为工业生产过程控制提供了有效的现场级保护、测控单元。
具有过负载、电流不平衡、接地/漏电、欠电流、堵转、欠压、过压、欠功率、起动加速时等多种数字式保护功能,满足直接起动,双向起动、星/三角起动等起动方式;
丰富的记录功能,可记录多次故障发生时参数瞬时值,指导故障分析;
保护功能配置灵活,方便用户兼顾安全生产和连续生产的平衡;
保护控制模块与显示操作单元采用分体安装结构,安装/维护为灵活;
实现电动机回路的三相电流、接地电流等多种电参数的测量;
可与RTU、PLC 及多种微机工控组态软件(iFIX、WinCC、Intouch、组态王、MCGS)实现网络通讯,构成分布式综合电力监控系统。
该智能电动机保护器的在线控制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用户可以通过上位机设置满载电流、脱扣级别、脱扣标准、脱扣延迟时间、脱扣禁止时间等控制参数;为迅速完成DeviceNet从站设计,这里采用了上海泗博公司提供的芯片DN1022。DN1022是款DeviceNet从站芯片,与采用嵌人式DeviceNet通信模块相比体积大大缩小,能够迅速完成DeviceNet从站设计。若缺#或相时,必然C相电流剧增。经段时间后仍越上限电流值/up,应使SSR关断使电动机停止运转。供电线路安装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常常会由于湿气过大或者是机械的碰撞而出现漏电问题。尤其是在煤矿供电电网发生单相漏电并单相接地时,易引发瓦斯、煤尘、电气雷管爆炸等危险事故。 电机综合保护器的特点
电动机保护器(电机保护器)的状况
主接触器用于切断与接通主回路。电流互感器和变送器能够直接将被测主回路交流电流AC转换成按线性比例输出的DC4?20mA恒流环规范信号,连续传送到PLC的模拟量输入模块AI中。 可靠的通讯协议,用于模块数据通讯处理。此套协议要带有模块识别、数据传送、数据校验、冲突检测、仲裁等功能。同时对传输数据格式做好规定,即起始位、停止位、数据位、检验位,数据校验等。传输数据格式可以参考常规数据传输模式,起始位1位,数据位8位/7位,停止位1位/2位,校验位1位,检验位可以选择奇、偶校验。数据传输要带有校验数据,可以采用CRC等校验方式。
采用顺时针的方式将保护器面板上的调节旋钮旋到底。
小心拿出继电保护器(操作步骤可参考操作手册),电流互感器的引人端会自动短路,避免发生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的情况。装入新的继电保护器,下装程序,并检査后把线路恢复正常,要确保下装到保护器的程序为终程序。D(BHQ)系列电动机综合保护器作为电机的断相(缺相)过载等故障的保护。主要用于三相电动机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相(缺相)、欠压、过流保护。电流分为〇~5A、0~50A、0~100A、0~200A、0~1000A,5档供用户选择。实验以过载保护为例,设电机额定电流为/?=18A,报警级别为已用热容量的85%,复位级别是已用热容量的75%,脱扣级别为5级。 生产、销售和使用热机电器的法律责任
《人民节约能源法》和《人民产品质量法》,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明令淘汰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