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防盗锁钩舌/爪舌强度试验设备

发布时间:2019-04-22

电子防盗锁钩舌/爪舌强度试验设备

1.1 电子防盗锁主锁舌伸出长度

当钩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和B级应均不小于14 mm;除钩舌/爪舌以外的锁舌作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应不小于14 mm,B级应不小于20 mm。

1.2 电子防盗锁主锁舌灵活度

用手动部件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3 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用机械钥匙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1.5 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

1.3 强度

1.3.1 电子防盗锁锁壳强度

1.3.1.1 锁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承受2.65 J的冲击强度及110 N的静压力试验后,不应产生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1.3.1.2 锁壳应具有防撬措施,在5min的净工作时间内不应被撬开。

1.3.2 主锁舌强度

1.3.2.1 电子防盗锁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后,锁舌回缩量应不大于5 mm,且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表1 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单位为牛顿

安全级别

轴向静压力

A

1000

B

3000

1.3.2.2 电子防盗锁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2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表2 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单位为牛顿

安全级别

侧向静压力

A

1500

B

6000

1.3.2.3 电子防盗锁钩舌/爪舌强度

当钩舌/爪舌作为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时,在承受表3规定的载荷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表3 钩舌/爪舌强度

单位为牛顿

安全级别

钩舌/爪舌侧向静压力

钩舌轴向拉力

钩舌抗脱出力

A

2000

2000

2000

B

4000

4000

4000

1.3.3 电子防盗锁手动部件强度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分别施加表4规定的静拉力和扭矩时,锁具不应开启,手动部件不应产生变形或损坏。


表4 手动部件强度

安全级别

静拉力(N)

扭矩(N•m)

A

1600

25

B

1600

50

1.3.4 电子防盗锁锁扣盒(板)强度

电子防盗锁的锁扣盒(板)在分别承受表5规定的轴向静压力、侧向静压力后,应能正常使用。

表5 锁扣盒(板)强度

单位为牛顿

安全级别

轴向静压力

侧向静压力

A

3000

3000

B

5000

5000

1.3.5 电子防盗锁识读装置强度

具有键盘盒和/或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或读卡器等识读装置的电子防盗锁,在识读装置上施加110 N的静压力,作用60 s后不应产生性变形和损坏。

1.4 钥匙

1.4.1 电子防盗锁数字钥匙抗静电

在数字钥匙的信息载体上任意点与地之间施加1500 V静电电压,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4.2 电子防盗锁机械钥匙强度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钥匙的强度应符合GA/T 73-2015中5.2.6的规定。

1.5 电子防盗锁耐久性

电子防盗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10000次锁具启、闭操作,试验后不应有电气部件或机械部件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

注:可按用户需求定制,质量保证、欢迎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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