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聚丙烯腈纤维-特别是对于较大的帘式安全气囊。在过去10年中,纤维素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故事,它主要是通过使用粘胶人造短纤维作为用于服装和非织造用途的纺丝纤维。纤维素在1980年至2000年的市场份额和数量出现过稳步下降,之后开始复苏,纤维素制造商在过去10年中的消费量翻了一番,达到520万吨。这些增长的需求大部分来自,其中2000年纤维素短纤维消耗量为60万吨,2014年共为300万吨。由于棉花价格高,人造丝在2010-11年的需求大幅增加。它提供了一种更低成本的替代品来替代价格较高的棉花,并且纤维已经保持了其市场份额增长的态势。图中数据显示北美高达37公斤/人;非洲,中东和印度,每人5公斤。在将数据作为2030年的预测数据发布时,有必要考虑在相对不久的将来发生重大转变的全球人口统计数据。
而且他们在欧洲也有生产厂。
1)拉伸强度高,伸长小(3%)。
玻璃纤维切纱
(2)弹性系数高,刚性佳。
(3)弹性限度内伸长量大且拉伸强度高,故吸收冲击能量大。
(4)为无机纤维,具不燃性,耐化学性
佳。
(5)吸水性小。
(6)尺度安定性,耐热性均佳。
(7)加工性佳,可作成股、束、毡、织布等不同形态之产品。
(8)透明可透过光线。
(9)与树脂接着性良好之表面处理剂之开发完成。
(10)价格便宜。
(11)不易燃烧,高温下可熔成玻
璃状小珠。
聚丙烯短纤维的生产工艺大部分采用多孔、低速、连续化工艺,即短纺工艺。聚丙烯短纤维与棉花混纺,可做成丙棉细布、床单,即纤维与黏胶混纺可做毛毯,聚丙烯纯纺和混纺毛线,聚丙烯毛毯、地毯,聚丙烯棉絮烟用滤咀。卫生产品用纤维的粗细为1.5-2.5dtex,而地上织物用纤维的粗细为5-10 dtex。纤维长短为1.5-200.0 mm,取决于纤维的用途。用作混凝土的短纤维长度为1.5-200.0 mm,用作尿布的长度一般森泓大,大厂家,现货销售孟经理为40.0 mm,用作地上织物的长度为60.0 mm。
(一)聚丙烯交割质量标准设计路径表2中,聚丙烯的熔点一般在170℃左右,不能满足沥青拌和工艺,因此,在目前的道路施工作业条件下尚不能用于沥青路面。其它各种合成纤维的熔点基本在200℃以上,理论上具备使用的可能性。尽管聚丙烯腈的熔点在过200℃后不明显,但是在200℃温度下纤维开始变成棕色,说明聚合体已经发生了热分解。聚乙烯醇的热分解也是在温度达200℃时发生,这些纤维在应用中会受到一定影响。在150℃条件下对各种纤维加热,观察纤维强度变化,结果表明:聚酯纤维受热1000h,强度损失仅50%;聚己内酰胺纤维加热5h就变黄,强度显著下降,收缩率增加;聚丙烯腈纤维加热150h,强度也损失了50%以上。说明聚酯纤维的耐热性*。
近十年,我国聚丙烯消费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大大过世界平均增长水平,是我国第二大消费合成树脂,仅次于聚乙烯。旺盛的市场需求也催生了聚丙烯产能和产量的快速增长,在五大通用塑料中,产量仅次于聚乙烯和聚氯乙烯,位列第三。
纺黏无纺布,亦称长丝无纺
布,是聚丙烯原料熔融后经挤压纺丝、拉伸、铺网、粘合成形制成。它具有流程短、成本低、生产率高、产品性能优良、用途广泛等特点。聚丙烯无纺布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一次防污服、农业用布、家具用布、制鞋业的衬里等)。
熔喷无纺布技术生产的纤维很细(可至0.25μm),熔喷布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孔隙小而孔隙率大,故其过滤性、屏蔽性和吸油性等应用特森泓大,大厂家,现货销售孟经理性是用其他单独工艺生产的无纺布难以具备的。熔喷无纺布广泛用于医疗卫生、保暖材料、过滤材料等领域
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商应注意,欧洲委员会第2018/122号授权规例已于2018年2月15日生效。新规例修订现行的第1007/2011号规例,而后者是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及标记的框架法例。 第1007/2011号规例规定,纺织产品要有标签说明其纤维成份,以便通过分析标签说明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第1007/2011号规例的主要规定如下: ·说明纺织产品所有纤维成份的一般义务; ·申请新纤维名称的*低技术要求; ·规定若含有源自动物的非纺织成份必须说明; ·自雇裁缝匠应顾客要求制造的产品可获豁免。 欧委会也有权通过授权法例修订该规例的技术附件,并就欧委会进行与有害物质有关的研究等发表报告。 根据2011年通过的框架规例,市场上提供的纺织产品必须附有标签或标记。此外,在产品的工业生产及商业分销的各个阶段,均强制标示产品的纤维成份。该规例涵盖所有按重量计含有至少80%纺织纤维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半加工品、加工品、半制成品和成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规例没有涉及尺寸、产地来源以及洗涤/护理等标签问题。 欧盟《公报》于2018年1月26日公布的新修订法例指出,一家制造商向欧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将「聚丙烯酸酯」(polyacrylate)作为新纺织纤维名称列入第1007/2011号规例附件I的清单中。该项申请包括一份已符合该规例附件II订明的所有*低要求的技术文件。欧委会在评估新纺织纤维名称的申请,并谘询成员国*和有关方面后,得出结论认为新纺织纤维名称「聚丙烯酸酯」应加入纺织纤维名称清单中。 因此,第1007/2011号规例附件I第50行加入名称「聚丙烯酸酯」,并提供以下说明:「由链内有多于35%(按质量计)的丙烯酸基(acrylategroups)(酸、轻金属盐或酯)和少于10%(按质量计)的丙烯腈基(acrylonitrilegroups),以及在交联中有不过15%(按质量计)的氮的交联聚合物形成的纤维」。 为可用统一方法对纺织纤维混合物进行定量分析,第1007/2011号规例附件VIII订立的检测方法已作出修订,包含「聚丙烯酸酯」纤维。 此外,该规例附件VIII已增加一种对聚酯与某些其他纤维的纤维混合物进行定量分析的新检测方法。 第1007/2011号规例还订出用于计算纺织产品中纤维质量的容许偏差值。因此,「聚丙烯酸酯」的容许偏差值已列入该规例附件IX所列的清单。 向欧盟出口纺织产品的生产商应细阅第2018/122号新规例的附件,以了解有关规定会否为他们带来裨益或是新责任。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7~17
2、不设置替代交割品,不设置等级升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