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 本规范中的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