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皇聚电气有限公司根据火灾防控形式的需要,适时地推出了新一代电气火灾漏电监控,该可以把电气火灾漏电监控和数字智能消防巡检技术有效的整合,通过采用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实现有效的电气火灾预防和控制的方案!
电气火灾漏电监控(剩余电流火灾)规范中的条文要求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款中规定:“为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保护器,其额定电流不应过0.5A”。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9.5.1条款中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HS-L810IE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火灾”。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7条款中明确要求:
11.2.7条款中下列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
1.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物高度大于50m的乙、丙厂房和丙类仓库;
2.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3.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5.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4)、各地也不同程度的推出了更加严格的电气漏电检测保护条例,如北京供电局业扩处文件(京供业字【2002】50号文(关于贯彻执行“住宅楼进线设置保护”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如下:
(1)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单相配电)或4500平方米(三项配电)时,漏电断路器的漏电额定电流为300mA;
(2) 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2000平方米(单相配电)或4500~6000平方米(三项配电)时,漏电断路器的漏电额定电流为500mA;
(3)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过6000平方米时,应多路配电并分别设置漏电断路器或在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机组漏电断路器;
HS-L810IE(4)在建筑物照明进线处设用于防止电气火灾的漏电断路器,设于高层住宅楼电缆分界柜之后,于切断电源,在建筑物动力进线处设用于防止电气火灾漏电断路器,设于高层住宅楼电缆分界柜之后,于。
电气火灾漏电监控(剩余电流火灾)的应用前景
随着防火漏电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气火灾漏电监控(剩余电流火灾)的应运而生。更由于剩余电流火灾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发现电气火灾的隐患,及时提醒人们去这些隐患,因此在《高规》里已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火灾。目前,有条件的高层住宅建筑都设置了剩余电流火灾,以火灾的防范水平。由于剩余电流火灾可准确的检测到漏电电流,发出声光,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故障点的变化,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等,因此该技术普遍
被人们认可。同时加之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设计要求,所以一般的设计师在考虑电气设计方案时都会在规范要求的场所设计此项功能,也就是说电气火灾漏电监控(剩余电流火灾)的应用场所是非常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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