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7 细部构造
4.7.1 本节适用于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
4.7.2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
4.7.3 变形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2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3 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
4 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4.7.4 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徐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2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3 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精内;
4 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
4.7.5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深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
2 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7.4条的规定;
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
4 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
4.7.6 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2 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3 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4 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4.7.7 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2 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糟)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3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培头做法,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4.7.8 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2 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
3 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人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村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100mm。
4.7.9 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