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具有智能动态导光功能,系统根据火灾预警联动信号及再请现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计算机选择一条*逃生路,再通过改变标志灯的箭头方向为逃生人员提供更有效的疏散逃生路。
实时监控功能动态控制功能
·智能控制技术可远程设定应急灯具(节点)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
·智能控制技术可以根据火灾探测器报警的位置自动选择*逃生路线,控制标志灯导向箭头方向;·支持自由拓扑:设计和施工中线路的铺设可以任意修整和改变;
一、系统分类与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
(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
(1)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
(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