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依据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南昌某高级中学用房》(报告编号:JD-G-190039)。
二、鉴定方法
宜春厂房承载力检测单位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件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评价。
三、抗震鉴定
该房屋建于2013年,按照C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房屋按7度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地震分组为*组,加速度值0.1g)设计,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根据房屋的结构体系和高度,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二级,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
根据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南昌某高级中学用房》(报告编号:JD-G-190039)中的模型计算结果可知:房屋结构构件抗力与荷载效应比值均满足要求。
由上表可知,房屋一阶为平动,*扭转周期与*平动周期之比为0.79,满足规范要求(应小于0.9)。
宜春厂房承载力检测单位由上表可知,在7度多遇地震作用下,房屋东西向*层间位移角为1/1261,房屋南北向*层间位移角为1/1162,层间位移角满足规范限值1/800的要求。东西向*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之比*为1.03,南北向*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之比*为1.00,位移比满足规范限值要求(不应大于1.5)。
房屋在东西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小为*,房屋在南北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小为*;楼层*小剪重比*小为0.8%,满足规范要求(不应小于0.8%)。
3.1、场地抗震鉴定
房屋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组,地震加速度值为0.1g,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场地内存在较厚的软弱土层,场地及附加区域无影响工程稳定的大型活动性断裂,场地岩土层不存在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地震稳定性较好。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4.1.1条,建造于对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物影响的抗震鉴定。
3.2、地基基础抗震鉴定
3.2.1、地基基础*级抗震鉴定
该房屋地基土存在软弱土。该房屋不存在地基基础变形引起的上部结构变形、损伤情况,房屋整体倾斜率较小。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评定该房屋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地基基础符合抗震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
四、鉴定结论
宜春厂房承载力检测单位南昌某高级中学用房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C类建筑的要求。LIEUCH2987FHU
一、鉴定的目的、范围、内容、依据
1.1、鉴定目的
受检房屋因山体滑坡致房屋受损。为了解该房屋上部承重结构现状危险性能,兴国县某村民委员会特委托我公司对该建筑物上部承重结构进行危险性鉴定。
1.2、鉴定范围
房屋上部承重结构。
1.3、鉴定内容
主要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进行房屋结构现状勘查和房屋变形观测,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危险性鉴定。
3.4、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2)《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5)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及地方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等。
二、鉴定方法和仪器
2.1、鉴定方法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三层次进行综合评定。
三、建筑结构测绘
3.1、建筑测绘
宜春厂房承载力检测单位现场采用测距仪、卷尺等测量工具对房屋现状进行建筑测绘。
四、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勘察,发现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部分损伤情况。
4.2房屋倾斜观测
现场采用全站仪对LIEUCH2987FHU房屋现状倾斜进行测量。
五、上部结构楼层危险性鉴定
一层~二层:存在部分危险构件,5%
通过对房屋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分析和判断,综合评定该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危险性等级为Cu级,房屋部分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存在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建议对房屋进行停止使用,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乐安县新房屋检测中心:http://www.testmart.cn/Home/News/data_detail/id/704651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