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本地区检测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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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工程监测-偃师鉴定单位中心;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每五年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经鉴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界定使用期,期满后按照规定进行鉴定。那么,房屋安全鉴定应由谁来委托,委托谁进行鉴定?鉴定后是危险房屋又该怎么处理呢?
施工影响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方法:①砖墙开裂情况检测:裂缝用裂缝宽度观测仪或裂缝宽度标尺测,制出各构件裂缝走向及宽度分布图。②混凝土构件开裂情况的检测:裂缝用裂缝宽度观测仪或裂缝宽度标尺测,并详细记录,通过以上损伤状况的检测,详细记录周边各房屋的损伤情况、损伤部位和损伤范围,整理制出房屋损伤分布示意图。根据*次与*终 检测制损伤分布示意图,分析房屋损伤发展趋势。③房屋变形检测:

偃师工程监测-偃师鉴定单位中心,幕墙检测规定
根据规定:
1、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
2、对采用结构粘接装配的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的,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3、对采用拉杆或者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竣工后每3年检查一次。
4、对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偃师工程监测-偃师鉴定单位中心;厂房评定单元的综合检测鉴定评级分为四个级别,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评级: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楼房,影响楼房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厂房因相邻工程影响,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重点是区分受检厂房的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系厂房本身原因引起还是邻近基坑工程施工影响引起,评估结构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建议。 由于该类项目多在损伤或变形发生后委托进行,当事双方可能已经发生矛盾,故也有较多的法委托仲裁鉴定项目
建筑结构加固,顾名思义对建筑结构进行加固以增强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建筑结构加固要考虑很多因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加固方法要根据很多因素去考虑,例如施工是否方便,是否影响生产,是否经济合理等等。建筑加固一般要注意以下原则:
1.加固要尽可能的不影响生产。
2.加固方案要便于制作、施工,便于检查。
3.加固尽可能的采用焊接或者是高强度的螺栓。
只有遵守准则,建筑加固才能更安全经济实惠。
厂房安全检测内容:
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内容
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通过对房屋所在环境、对房屋作观察、查勘、检测、试验、复查原始资料和必要的验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照*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作出房屋安全度的结论,同时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建议。
房屋定期或不定期的鉴定检测,也是房屋维修管理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房屋技术鉴定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技术鉴别判断性、评估性的检查鉴定。

偃师工程监测-偃师鉴定单位中心,近年来,钢结构工程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钢结构厂房也是很多企业进行生产可选择的主要厂房形式。但是有很多因历史原因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无正规监理的三无钢结构工业厂房正在大量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我们房屋检测鉴定就给大家详解钢结构检测与鉴定相关内容!
一、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钢结构进行检测与鉴定:
1、对于既有钢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建(构)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2)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扩建、加层、插层、较大规模维修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
3)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位移;
4)钢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变形;
5)钢结构受到灾害、事故等作用影响,并产生明显损伤;
6)对钢结构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
7)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历史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可靠性;
8)建(构)筑物过设计使用年限,拟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年限;
9)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10)在既有钢结构附件进行有关活动而可能对结构产生损伤时,活动方与被影响方双方协议需要检测与鉴定;
11)对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钢结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
12)其它需要了解结构可靠性的情形。
2、对于在建钢结构工程
1)供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不足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过程中停工后恢复建设。
二、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内容
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缺陷、结构系统、损伤状况的检测以及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鉴定等方面,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还应进行专项检测,如火灾后钢构件的检测与鉴定,钢构件疲劳度检测与鉴定,钢结构动力检测与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