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

发布时间:2021-06-07

本公司仪器设备齐全,业务素质精良,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并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要求设有电学、力学、热工、长度、衡器、光学等校准科室.是国内民营校准检测机构当中,通过校准项目较多的机构。

在(非标或者)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确定校准曲线的各个浓度点。浓度点个数应第2点的要求(曲线浓度点的要求),低浓度校准点应远离检出限位于定量限附近,中间点为目标分析物日常检测平均浓度水平,高校准点浓度为工作范围的高点或接近高点

1. 目的

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为使公司的检验、测量仪器在使用期间维持正常功能及度、准确度,并使用寿命,确保公司产品。

2. 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检验、测量仪器均适用。

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

3. 职责

部:仪器与校准。

使用单位:日常5S与保管。

设备部:机器、设备参数设置与点检及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的建立。



4. 名词定义

外校:委托、业界的*机构执行校准。

内校:本公司内部执行校准。

免校:无需校准。

点检:针对检验、测量仪器的某几项功能进行检验。
 

本公司校准检测中心设有:力学、长度、衡器、电学、热工、几何量具等*校准实验室。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本校准中心可对以上类别范围的各国仪器进行校准并出具认可的校准证书。校准、检测报告具有性、可靠性、公正性。

公司的主营区域分布在华南地区(东莞、深圳、惠州、广州、中山、佛山、珠海等城市)和华东地区(上海、温州、苏州、宁波、昆山等城市),辐射面及长三角和珠三角。
从仪器校准与的含义可以看出,共同点是测量仪器或测量要与量值进行比对,不同点是、是自发的、行为,而仪器是强制的行为(对于强检计量),具有法律效力。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

5. 内容

5.1. 申购与采购

5.1.1. 检验、江苏南通测量仪器的申购由使用单位依实际作业提出需求。

5.1.2. 检验、测量仪器之采购原则依《采购控制程序》办理。

5.2. 建档管制

5.2.1. 新购的检验、测量仪器由仪校员验收合格后,由仪器员统一编号。

5.2.2. 所有需列入管制的仪器都需登记在《检验、测量仪器管制表》上,然后将仪器交给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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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登记后的仪器需校准时,仪校员须将其记录在《检验、测量仪器履历表》上。

5.3. 领用

使用单位领用由仪校员验证合格的仪器后,使用前先确认其有效性,并参考《仪器说明书》或《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方可操作。

5.4. 保管与

5.4.1.江苏南通 仪器的与期限,适当的根据仪器的工作、使用来决定。通常为:

(1) 日选用《日与记录表》记录。

(2) 周选用《周与记录表》记录。

(3) 仪器项目,详见《检验、测量仪器项目》。

5.4.2. 检验、测量仪器搬运时,需妥善包装,避免因外力碰撞造成精度偏差。

对于试验机来说,一般除主参数之外,还有许多参数也需要仪器校准或,但目前由于计量机构的一些局限,仅检一些主要指标,比如微机控制电子试验机、微机控制电液伺服试验机等仅仅力值而已,对于其它一些指标如速度、应力速率、应变速率、同轴度、变形准确度、位移度、载保护等不检或少检。

5.5. 与报废

5.5.1. 当检验、测量仪器失效时,应对已检测或的结果(包括产品)重新评估。调校后仍然无法达到规定度或失效的仪器,应暂停使用并送内、外部维修机构维修。

5.5.2. 经维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精度时,应填写《鉴定单》由仪校人员鉴定。

5.6. 仪器校准

5.6.1. 仪器校准计划

(1) 根据检验、测量仪器的使用、工作的实际需求可适当变换校准周期。

(2) 部负责建立全公司检验、测量仪器的基本数据并拟订年度校准实施计划,填入《__年度检验、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

5.6.2. 仪器校准

(1) 定期江苏南通氨气检测仪计量机构:部依据《__年度检验、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于每月的26日前发出下月的《检验、测量仪器送校通知单》,通知使用单位在日期将受校仪器送校。

(2) 临时仪器校准:当检验、测量仪器在使用时发现参数出误差范围、功能失效时,需立即送至部。

5.6.3. 仪器校准作业

(1) 外校必须要追溯到、或业界。

(2) 内校原则上应追溯到、或业界,对无法追溯及自行设计之检验设备,应以业界统一认定的公式为计算,并由部认定校验。外校仪器回厂审核,件外校后,仪校员根据《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中的外校仪器允收判定是否符合厂内,并在外校报告中注明是否合格。

力学计量仪器的是仪器应用价值和使用寿命的保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仪器计量不断创新,设备不断升级,在进行力学计量时,要采用统一的、规范的操作、扎实的理论为基础,采用适宜的,规避因素,的有效性,从而保障科研工作的可发展。

(3) 免校:江苏南通对产品没有直接判定的测量仪器。

A.只用于做参考值的测量仪器。

B.测量值不构成判定产品功能失效的仪器。

5.6.4. 检验、测量仪器判定与标示

(1) 检验、测量仪器校准的依据及判定请参照《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进行判定。

(2) 检验、测量仪器校准后须填写《检验、测量仪器校准报告》。

(3) 依据校准结果贴上校准状态标签。

A. 《校准合格》标签,使用于校准合格的仪器。

B. 《免校准》标签,使用于不对产品有直接判定的仪器。

C. 《停止使用》标签,使用于暂时失效待处理的仪器。

D. 《使用》标签,于部份功能使用的仪器。

E.《报废》标签,使用于维修后仍无法恢复度的仪器。

5.7. 若发现逾期应校准而未校准或未贴校准标签的检验、测量仪器时,应立即暂停使用,并安排时间重新校准。

 

业务流程:
1,
由客户方提供需要校准的仪器清单(内容包含仪器名称,规格型号及具体数量)
2,
由我司业务人员提供书面报价及客户确认报价
3,
双方协商确认校准时间并安排工程师现场校准
4,
校准完成,正常情况下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处理)出好证书并付款

5,如有仪器需要校准,可下清单过来,我给你做个优惠的报价。



5.8. 工作场所严禁使用贴有《停止使用》、《报废》标签或未贴《校准合格》、《免校准》、《使用》标签的仪器。

对于校准结果的确认,首先应明确和校准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应熟悉证书的基本组成,并且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按照使用功能或范围进行合理分类。确认之前应明确仪器的技术要求,仪器的技术要求终追溯至试验。对于证书的确认较简单,合格则继续使用,不合格则停用。校准证书的结果确认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5种处理,即,1)符合,继续使用;2)不符合,停用;3)修正使用;4)降级使用;5)准用范围。检验人员应能熟悉区分以上5种情形,以便采取正确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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