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意义】:
1、符合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源头控制职业病----通过*建议使项目建成后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职业病。
【法律法规要求】:
1、《人民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局令第90号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3、根据2015年10月11日国务关于*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关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编写时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之后,委托有关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