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的*表面温度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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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总线高表面温度是指电气设备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利条件下运行时,暴露于爆炸性混合物的任何表面的任何部分,不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温度。


如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表面。对其余各防爆类型电气设备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对于Ⅰ和Ⅱ类电气设备,*表面温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1、Ⅰ类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恶劣,而且电气设备表面易堆积粉尘。因此,规定*表面温度不得过+150℃。如果能采取一系列措施,而且还能防止粉尘的堆积,则不得过450℃。

2、Ⅱ类电气设备,主要在非矿井上的各类爆炸性气体场所。由于爆炸危险场所具有各种不同性质的爆炸性混合物,这些爆炸混合物都有不同的引燃温度。因此,就有各种不同的组别,所以它们的*表面温度不得过表2-4的规定。


      中诺检测-爆炸性气体环境设备的温度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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