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
(2)危险区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
(3)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防爆施工现场
(1)按照现行*标准《交流电气装翌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下列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性环境内仍应 进行接地:
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和直流 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 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设备币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
(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爆炸性环境1区、20区、21区内的所有设备以及爆炸性环境2区、 2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设备应采用专川的接地线。 该搂 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 爆炸忖环境2区、2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物质的管道。
(3)在爆炸危险区坡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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