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危房鉴定机构(1)建议对受压承载力不足的承重墙体进行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处理。(2)建议对承载力不足的部分梁构件进行增大截面、粘贴钢板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3)建议对二层的砖柱进行加固处理或者进行拆除,一层柱子增大截面升至二层顶,对悬挑梁进行增大截面和配筋或者增加立柱等有效加固处理。(4)建议后期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基础进行开挖检测。(5)在后续改造施工过程中,建议对损伤部位(如梁、板露筋处等)作必要的修复处理,对渗水部位进行有效修缮处理。(6)建房屋加固设计和施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加固设计单位应现场复核并参考本报告现场检测数据、加固维修处理建议等对结构承载力进行详细计算分析,确定*终加固维修处理方案。(7)建议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测维护。检测依据:(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5)《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程》(DG/TJ08-2020-2007);(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7)《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8)《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判定标准:(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砖混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厂房承重检测之传统经验法:传统经验法是根据个人经验观察以及依据原设计规范计算,得出结论后再与机房实际承载力相比较的一种方法。根据现场勘察取得的机房梁板尺寸,分析原楼房设计可能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计算、计算图形,计算得出原设计荷载值;然后,根据设备布载情况,计算出实际楼板承载力值,与原设计荷载相比较,从而得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需采取加固或调整设备数量、位置等措施。调整后的楼板承载力需与原设计荷载再比较,得出结论。如满足要求则机房设备按调整后的位置布置。这种方法主要是凭借结构设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结构可靠性做宏观评价,具有鉴定速度快、花费便宜且方法相对简单的特点。
由于厂房类型相对复杂,防雷设施趋于多样化,从外观上很难区分它们防雷设施的保护标准,需要通过它的用途和性质以及必要的厂房防雷检测才能对防雷设施作出全面准确的定位。防雷检测工作是指对雷电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测的过程。防雷检测工作过程中任何一个部位的疏忽都有可能引起雷击,造成巨大的经济或人员伤亡,因此,防雷检测工作和防雷知识的普及就尤为重要。另外,防雷检测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对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都有较高的要求。同时,防雷检测工作的好坏直接涉及到能否排除雷电安全隐患,避免雷电事故发生,所以防雷检测工作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对于预防雷电灾害,有效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焊接车间为一幢单层单跨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21.0m,南北向宽为48.0m,建筑面积约为882.0㎡,屋檐口高度为10.6m,屋脊高度为11.6m。该厂房东西方向共1跨,跨度为21.0m,南北向共8列柱,柱距为6.0 m。屋面为双坡屋面。加工车间为一幢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宽为30.0m,南北向长为54.0m,建筑面积约为1620.0㎡。屋檐口高度为8.7m,屋脊高度为10.0m。该厂房东西共2跨,跨度主要为15.0m,南北向共9列柱,柱距主要为6.0m。混凝土截面尺寸主要为420mm×700mm、400mm×600mm。屋面为双坡屋面。
焊接车间为一幢单层单跨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21.0m,南北向宽为48.0m,建筑面积约为882.0㎡,屋檐口高度为10.6m,屋脊高度为11.6m。该厂房东西方向共1跨,跨度为21.0m,南北向共8列柱,柱距为6.0 m。屋面为双坡屋面。加工车间为一幢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宽为30.0m,南北向长为54.0m,建筑面积约为1620.0㎡。屋檐口高度为8.7m,屋脊高度为10.0m。该厂房东西共2跨,跨度主要为15.0m,南北向共9列柱,柱距主要为6.0m。混凝土截面尺寸主要为420mm×700mm、400mm×600mm。屋面为双坡屋面。djie5487
衢州市危房鉴定机构房屋平面呈矩形,长度为32.0m,宽度为7.8m,建筑面积约为250㎡,后期在原屋顶加建一层,加建部分为砖混结构。现业主为了解该房屋目前安全状况,特委托我房屋检测鉴定中心对该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该房屋为一栋二层底框结构房屋,底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造年代不详,二层为后期加建的砖混结构,加建于1994年,房屋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不详。房屋平面近似矩形,南北向长度为32.0m,东西向宽度为7.8m,建筑面积约500㎡,底层层高3.6m,二层层高3.2m,建筑高度6.8mm。房屋北侧设有室外楼梯,南侧室内楼梯为业主后期改造而成。房屋原作为书店等商铺使用,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经现场调查,房屋底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承重构件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和梁,框架柱截面尺寸主要为300mm×300mm,框架梁截面尺寸主要为250mm×600mm,底层西侧外墙墙体为混凝土空心砌块,其余三侧外墙均采用普通烧结砖和混合砂浆砌筑,墙厚均为240mm。二层为砖混结构,设有构造柱和圈梁,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40mm×300mm,内外承重墙厚度为240mm,均采用普通烧结砖和M5混合砂浆砌筑而成(大部分已拆除),屋面梁主要截面尺寸为250mm×450mm、250mm×250mm、250mm×350mm等。其中底层顶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板厚100mm,二层顶板为混凝土预应力多孔板,板厚120mm。
现场对房屋建筑、结构布置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该房屋现为一栋二层底框结构房屋,受检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00㎡,底层建造年代不详,二层加建年代约为1994年,房屋原作为书店等商铺使用,至今未曾发生火灾等现象。现场检测发现,房屋存在多处拆改现象,有多处地方使用圆钢管立柱临时支撑,目前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本次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结合现场检测数据,采用YJK1.9.3软件,建立合理的力学计算模型进行承载力验算。(1)材料强度取值。砂浆抗压强度按实测取4.6MPa,砖强度等级采用MU10,底层柱、二层和屋面层梁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0,梁、柱纵筋采用HRB335,箍筋采用HPB235。(2)荷载取值。结构恒载由程序自算,二层楼面附加恒载取1.5kN/㎡(包括建筑面层及装饰吊顶),屋面恒荷载附加值取2.0kN/㎡,楼梯间恒荷载按8.0kN/㎡计算,活荷载取3.5kN/㎡;二层楼面活荷载取2.5kN/㎡,屋面活荷载取0.5kN/㎡(不上人屋面)。(3)本次计算不考虑地震作用。(4)主要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结果。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底层框架柱配筋基本满足计算要求,轴压比满足规范要求,二层抽检的梁配筋部分不满足计算要求,悬挑梁出现筋现象,屋面抽检的梁配筋基本满足计算要求;二层承重墙体高厚比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二层承重墙体受压承载力部分不满足规范要求;二层楼面板承载力满足计算要求。
通过对上海市静安区XXX路XXXX号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得出以下结论:(1)受检房屋为一栋二层底框结构房屋,房屋平面呈矩形,建筑面积约为500㎡。其中底层建造年代不详,为框架结构,二层为后期加建楼层,为砖混结构,约加建于1994年,该房屋未曾发生火灾情况。(2)现场变形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整体向东倾斜,东西向*倾斜率为向东1.93‰,在规范允许范围内。(3)现场对受检房屋外观损伤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要损伤为墙面渗水,粉刷层大面积剥落,梁、板、柱粉刷层大面积剥落,部分梁存在混凝土剥落和露筋现象,室内地面不平整,存在积水现象,二层屋面板存在渗水现象,二层承重构件存在拆改现象,部分承重墙已拆除。(4)现场检测表明,该房屋底层柱和二层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20;屋面层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20,混合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4.6MPa,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为MU10。
衢州市危房鉴定机构厂房平面形状不规则,东西向长为138.00m,南北向宽为120.00m,建筑面积约为16325.00㎡,建筑高度为14.20m,室内外高差为1.20m。厂房建筑地坪设计做法由下至上为回填土分层碾压密实(压实系数>0.93),200mm厚石粉稳定层(加入6%水泥)压实,200mm厚C25混凝土浇捣。厂房现主要作为仓库使用。该厂房东西向跨度主要为28.0m,南北向柱距主要为8.0m。钢筋混凝土柱截面尺寸主要为500mm×500mm。基础为柱下独立扩展基础。本次厂房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384-2016);(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16);(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7)《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2013);(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9)委托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等资料。